任何时代男人和女人的比例都不一定会平衡,如果古代男女失衡,男子娶不到老婆会怎么办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各个朝代用的办法,几乎人人有老婆。
西周时期,《周礼》记载:“男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西周男子得在20到30岁之间结婚,女子得在15到20岁之间嫁人。可是对于不遵守规矩的怎么办?西周政府为单身男女们想出了两条办法。
第一条,西周官府会在每年的仲春二月,专门为20岁还没有嫁人的女子和30岁还没有娶妻的男子筹办一个大型相亲会(强制参加),在这里不需要巨额彩礼,只需要一只芍药花便可以情定终生哦;第二条,西周官府严格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超过规定年限没有结婚,那么你的婚姻就毫无商量余地了,父母说谁那可就是谁了。所以,在西周可是双重保险呐。
战国时期,此处以越国为例(各国差异不大),《国语》记载,越国君主勾践为了人口增长,规定女子17不嫁,则降罪于其父母,男子20不娶,则降罪于其父母。简单的说来,女子17岁还不出嫁,那么官府就会将其父母关押起来,男子20岁不结婚,就会让官府去责问他的父母。还有在越国民间是不能老夫配少妻的,这也是要坐牢的。这相比于西周,可是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了,所以如果你生活在越国,找不到对象的话,那可得小心了,这可是会连累家人的哦。
大秦时期,秦朝是历代王朝中唯一一个不以年龄硬性规定结婚法令的王朝。《分户令》中记载,男子身高在1米49以上必须结婚,女子在1米43以上必须结婚,不然就是违法行为。官府为了促进结婚,还对检举揭发不按规定结婚的人有奖励呢,反之如果发现而不检举则会受到处罚。所以说假如各位生活在秦朝,如果不想结婚,那可是五星级难度噢,年龄可以乱说,身高可藏不了哦。
唐朝时期,朝廷为了帮助娶不到老婆的男子,往往会鼓励寡妇再嫁,其实女子为亡夫守节的传统,是在宋朝才开始流行起来的,连贞节牌坊这种东西也出现了,唐朝时朝廷是鼓励寡妇再嫁的,而男子娶了寡妇,往往会得到朝廷的补贴,而且每次战争都会有不少士兵战死,这些士兵的老婆就成了寡妇,如果不鼓励他们再嫁,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宋朝虽然把妇女的三从四德大力推行,不过宋朝也是逼婚最强的朝代,为了解决男子娶不到老婆,朝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女子到了规定年龄不嫁,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还会让全家连坐,史料有记载:"女子十五岁不嫁,家人坐之。"这样一来,女子到了规定年龄,全家人都要忙活着给把她嫁出去,女子要嫁人,男子自然就娶到老婆了。
清朝时期,晚清有文献记载:“鲍忠仕超未贵时,贫甚,典其妻与人。”这说的是曾国藩手下有位名将名叫鲍超。他年轻时生活困难,曾经将妻子典雇于他人。典妻与雇妻不同,大体上,时间长的叫典妻,时间短的叫雇妻。
在广西贺县一带还有“寄肚”的说法。张心泰《粤游小志》记载:“贺县桂岭乡俗最陋,嫠妇鲜再醮,有独而鳏者,则纳之生子,委之男后不复通问,谓之寄肚。”这说的是贺县的寡妇很少再嫁,没娶老婆或者死了老婆的男人,就专门租寡妇,从而给自己传宗接代。生完孩子后,男女双方就断绝关系,孩子由男方抚养成人。
直到清朝灭亡,典妻的现象才开始转衰,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陋俗便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