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垂直传播:包括母婴传播和父婴传播。在我国,母婴传播显得特别重要,母婴传播所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约占总患群的30%以上,其中宫内感染约占5%,其余为分娩时的感染;父婴传播的发生率不清,但比例不高,可能与精细胞含HBV(乙肝病毒)有关,也可能与出生后的密切接触有关。
(2)血液、体液传播:血液中HBV含量很高,微量的污染血进入人体即可造成感染,如输血及血制品、注射、手术、针刺、共用剃刀和牙刷、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均可传播。
随着一次性注射用品的普及,医源性传播有下降趋势。虽然对供血员进行严格筛选,但不能筛除HBsAg(乙肝表面抗原)隐性的HBV携带者。现已证实唾液、汗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等体液含有HBV,密切的生活接触、性接触等亦是获得HBV感染的可能途径。
(3)其他传播途径:虽然经破损的消化道、呼吸道粘膜或昆虫叮咬在理论上有可能,但实际意义未必重要,一般社交活动和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例如共同办公、握手、游泳、公用卫生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