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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侵华日军首犯们大多不得好死

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从挑起东北战争的日军首犯,到酝酿七七事变的日军亲历者,再到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们,没有一个得到过好的下场,大多死于非命,甚至不得好死。正是天公地道,报应不爽。

下面,就来看看老天爷给这些首犯们都安排了什么样的下场。

日本对中国的觊觎,始于皇姑屯事件。1928年6月3日晚,大帅张作霖乘坐专利从北京回东北,第二天凌晨5点30分,途经沈阳皇姑屯时,被日军埋下的炸弹炸死。从此,揭开了日军侵华的序幕。

其中,在皇姑屯事件中亲手按下爆破开关炸死张作霖的人,叫东宫铁男,当时是关东军独立守备队第2大队中队长。

(图:东宫铁男)

此次事件后,因日本天皇震怒,东宫铁男被开除军职。要知道,在日军军界,被开除军职是军人的奇耻大辱。直到七七事变后,已45岁的东宫铁男才被重新征召入伍,任114师团步兵102联队大队长。1937年11月14日,在浙江嘉兴平湖作战时,东宫铁男被国民党军79师击毙。临死前,这个老军人还在留言本上写道:“原野秋高气爽,与部下共之,甚快。”真是至死不悟,可怜!可悲!可叹!

张作霖被炸死后,不光在中国引起了一系列动荡,在日本高层也同样激起了波澜。消息传到日本后,天皇非常恼怒,在他看来,张作霖是日本在东北的最佳代言人,他一死,东北将失去控制,因此天皇怒斥首相田中义一和陆军大臣白川义则。白川义则主动下台,不久田中义一也引咎辞职,并很快去世。

策划皇姑屯事件的关东军高级参谋河本大作,也被遣返回国,勒令退役,终生不得再回军界。1941年12月,河本大作被派到山西,任株式会社社长,继续为日军侵华效力。日本战败后,河本大作被阎锡山收容,后来被解放军俘虏。1953年8月25日,河本大作暴病而死。

让中国人耿耿于怀的,还有七七事变。

七七事变的起因是日军声称一个士兵失踪,要求进宛平城搜查,遭到拒绝后悍然发动攻击。那么,这个失踪的士兵是谁?又是如何失踪的呢?

(图:志村菊次郎)

这个人叫志村菊次郎,是个二等兵,来自日本秋田县,入伍前曾在一家报社工作,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1937年7月7日那天晚上,志村菊次郎因拉肚子离开了大部队,20分钟后归队。但日军蓄谋已久,无论他回不回来都已经不是问题了。事变爆发后,志村菊次郎被开除出军队,并被遣送回国,直到1944年又重新入伍,被派往缅甸,结果被孙立人率领的远征军击毙,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一死。

七七事变时,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为陆军中将田代皖一郎。因作战不利,1937年7月11日,田代皖一郎被撤职,改任参谋本部附,由香月清司中将接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田代皖一郎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闻此消息后,于7月16日暴病而死。

日本“中国驻屯军”第1联队联队长牟田口廉也,是在现场指挥作战的日军最高指挥官,堪称七七事变的罪魁祸首。之后,牟田口廉也因“战功”连连升职,1940年8月即晋升为中将,1944年,牟田口廉也率15万日军远征缅甸、印度,被中国远征军击溃,损兵折将无数。回国后,牟田口廉也被撤职,编入预备役。牟田口廉也认为这是自己的耻辱,企图自杀,结果还没死成,看来老天爷还不想让他自己了断。1945年12月,牟田口廉也被逮捕,1948年3月被遣送回国,1966年8月2日,在家里暴病而死。

日本“中国驻屯军”第1联队副联队长森田彻,是在战前指挥日军“演习”的最高指挥官,也是双方谈判的日方代表。在1939年的诺门坎战役中,森田彻被任命为23师团步兵71联队联队长,与苏军作战。因苏军火力强大,日军损失惨重,面对苏军坦克,森田彻竟然狗血冲头,挥舞着战刀就冲了过去,结果被碾成肉酱。

日本“中国驻屯军”第1联队第3大队大队长一木清直,率部打响了七七事变的第一枪,并第一次炮轰宛平县城。1942年4月,一木清直组编精锐一木支队,8月登陆瓜岛,与美国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遭遇,结果被狂虐,一木支队800多人全军覆没,一木清直切腹自杀。

当然也不能忘了在南京的战犯们。

1937年12月13日凌晨,日军攻入南京,中华民国的首都就此沦陷。在南京城东的中山门,城门上豁然出现了一些惨白的大字:“昭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午前三时十分,大野部队占领。”写这些字的,是进攻中山门的日军第16师团20联队中队长四方藤造。

对四方藤造来说,攻陷中国首都无疑是一名军人无上的光荣,亲笔留下这些字,必然将青史留名。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从城门上跳下来的时候,正好跳在了中国人埋的地雷上,被炸成碎片。

南京大屠杀中臭名昭著的“百人斩”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当时都是少尉军衔,直到战争结束后仍然郁郁不得志,生活很潦倒(老天开眼),1947年8月20日被逮捕时,两个人还在日本琦玉县一个集市上摆地摊卖小东西,聊以糊口。

(图:向井敏明被押往刑场)

虽然他们俩只是低级军官,但鉴于他们俩犯下的滔天罪行,审判庭一致同意将他们的审判规格提升到最高级别,任何猫腻都不得存在。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他们进行了公审,最后,审判长石美瑜严正宣判:“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

40天后,即1948年1月28日,犯下滔天罪行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执行死刑。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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