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军人,战死沙场本来是一件平常的事,但张自忠战死却非比寻常:他是中国抗日战争中以集团军总司令身份为国捐躯的惟一一人(其实是仅有的两人之一),是抗战中牺牲的最高级别将领,也是同盟国50余个国家和地区在二战中战死沙场的军衔最高的将领。
1937年七七事变前后,驻守津京冀一带的西北军,在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指导下,对侵华日军一再忍让。时任天津市长的张自忠,忍辱负重,多次与日本人外交周旋。尤其是北平陷落前夕,他为掩护主力部队撤出北平,接任了短短八天的代北平市长一职。
就因为这一段历史,之前既已取得罗文裕大捷的张自忠,在平津沦陷后,一度被国人视为“华北特号汉奸”。
1937年12月初,二十九军的出击部队陆续撤回,集中在冀南、豫北一带,为了指挥便利宋哲元将总部移到了河南新乡,面对日军,二十九军虽不是一触即溃,也是节节败退。冯志安离军养病,宋哲元手下的大将只剩下刘汝明、高树勋、石友三等人,就在此时宋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张自忠回来了。7月底,宋哲元率部弃北平而去,张自忠却留了下来,一时间张自忠遭到了全国的唾骂,各大报刊争相刊登文章讽刺张自忠,是“自以为忠”的汉奸,称他是北宋大汉奸“张邦昌之后”,此时此刻仿佛不痛骂张自忠就是不爱国。
为何出现此种情形?要知道,当时中日仇恨已达白热化,谁跟日本人接触谁就成为众矢之的。但张自忠身为宋哲元部将,没有道理不听命令。
宋哲元为了应付日本人,经常安排张自忠应付日本人。一方面,宋是老大,日本一有要求,宋如果答应,那就可以立刻生效了,而有了张自忠的斡旋,就有了很多回旋的余地的。另一方面,张自忠本人克制忍耐,比较适合和日本斡旋。还有,安排张自忠,是因为,谁都可以当汉奸,就是张自忠不会。还有一点就是日本人也看中了张自忠。
由于西安事变后宋哲元的思想言行趋于“中央化”,1937年他发表了《二十九军二十六年新决心》及37年1月20日在天津发表《会衡通令》,再次提出“枪口不对内,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侵占我土地侮辱我人民即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打倒他”( 《北平时报》1937年1月21日)。日本人曾几次想通过宋哲元将华北变成第二满洲国已不可能了,因此决定在二十九军中另寻一个合适人选,于是目标就定在张自忠身上。通过张自忠访日的表现日本人已定张为“知日人士”,所以七七事变后今井武夫直接找张自忠谈判了。据1937年7月11日《益世报》刊登“北平消息”:“日方及汉奸对宋部大肆挑拨谓日军此次行动,系拥护冀察利益,拒止中央军来占地盘,又对张自忠部下则谓仅打冯治安部不打张自忠部等语”。
所以七七事变后同在北平的二十九军出现了“三十七师打,三十八师看”(报载冯治安部在卢沟桥开战,阮玄武部退至南口防守)的奇怪局面。张自忠经多次和日军方会谈,误认为日方只对宋、冯不满,而产生取宋而代之的野心。正当其策划之时,国民政府已获此情报,立即通知了二十九军驻南京办事处主任李世军。蒋介石于7月17日发表庐山讲话,强调二十九军不能动,冀察委员长宋哲元不能撤换。宋哲元接情报后于19日晨离津,当晚11时张自忠、张允荣找到桥本群(日本驻屯军参谋长)于20日凌晨签署了〈停战协定第三项誓文〉(史称香月细目)。此文件在张自忠死后五年日本投降档案公开后由日方发表,共七条:
停战协定第三项誓文
为实现7月11日签定的协定中的第三项,约定实行下列各项:
一、彻底弹压共产党的策动。
二、对双方合作不适宜的职员,由冀察方面主动予以罢免。
三、在冀察范围内,由其他各方面设置的机关中有排日色彩的职员,予以取缔。
四、撤去在冀察的蓝衣社、cc团等排日团体。
五、取缔排日言论及排日的宣传机关,以及学生、群众的排日运动。
六、取缔冀察所属各部队、各学校的排日教育及排日运动。
第二九军代表 张 自 忠 张 允 荣
又,撤去在北平城内的第三七师,由冀察主动实行之
由此可见,只要是和日本签订停战协定,无论是执行命令还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会被骂汉奸。
“父亲是一个重名节、重气节的人,这对他打击很大。”今年已83岁的张自忠之女张廉云讲,1937年8月,张自忠化装逃出日军占领的北平城以后,对家里人多是沉默不语。这年年底,张自忠被批准重返前线杀敌。在张重返战场后,几乎是每战必留一遗书,书中以死报国的壮志被多次言及。
1938年冬,在湖北荆门敌机对右翼兵团总部的一次空袭中,张自忠目睹一片片房屋顿作瓦砾,街头遍卧血淋淋民众尸体时痛叹:“惟高级官员抱以必死的决心,才能鼓舞士气,获得胜利。”而在1938年3月的临沂大捷后,张自忠部几乎是每战皆捷,让日军又恨又怕,一度称之为“现代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