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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养老没有退休金 规定"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

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后的待遇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如汉章帝元和三年,贤官第五伦请辞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负有不可推脱的养老义务,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主要是减免老人及其子孙的赋税(向国家缴纳一定的钱物)和徭役(为国家提供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国家甚至还通过授官赐爵、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周代:规定“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对于如何养老,规定得也很详细。首先是饮食方面,据《礼记王制》记载,周代时要求,对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对6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肉,那时肉是很珍贵的;对70岁以上的老人,要在他们的饭食中增加副食;对80岁以上的老人,要让他们吃些珍馐美味。对90岁以上老人,考虑到此时老人行动多有不便,因此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饮食。当然,这样的规定主要针对王公贵族,对普通百姓来说,保证吃饱就很不容易了。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春秋战国:虽战乱频繁,尊老传统不变

《左传襄公三十年》里说,春秋时,晋国有一位73岁的老人被征去筑长城,当时的大夫越孟得知这位老人是自己一位属下的长辈之后,一方面诚恳地道歉,另一方面将老人接回来,分给他田地,并且撤销了违反养老政策的官员的职务。

战国时,齐国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徭役和赋税;对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两个儿子)的赋税徭役;对9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全家的赋税徭役。

建养老院

建“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时期,高寿皇帝梁武帝萧衍曾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办了“孤独园”,用于收留、赡养孤苦老人。到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已被推广,在武则天时代,唐朝还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唐肃宗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了“普救病坊”,用于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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