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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老子眼中世界:天地运转 物从道生

导读:老子站在宇宙的高度看自然的一草一木,看人的一言一行,用5千个字描绘出一个以人为中心,由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构成的四维时空结构的地球。关于地球的起源,老子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一、世界是物质的

关于地球的起源,老子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第1章)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天地之初,混沌无序。这混沌无序之物一直独自无声无息、无形地运动、变化、发展着,直到生成天和地。我不知道这混沌之物原本叫什么,我且称它为“道”吧,“道”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并且永不消失,周而复始地运行变化着。这是老子站在宇宙的角度来思考地球的起源,老子思考的结果地球不是神造的,而是物质的。他不知道最初生成地球的物质是什么、叫什么,所以他命名为“道”。“道”是什么?“道”是肉眼看不见的物质,是生成地球的物质。老子明确指出世界是物质的,而且物质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凭空而来的,是其它物质转化而来的,虽然不知道它叫什么,但肯定之前就有物质存在的。并且“道”是组成宇宙、地球乃至于万物的基本物质。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道”就是肉眼看不见的物质,是元素。组成星球的物质90%以上为二氧化硅,还有铁和镍元素;组成生物体的化学元素常见的有20多种,目前所发现的化学元素一共有108种,元素就是物质世界的基本组成单位。

二、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

关于物质世界的关系,老子认为:“道可道,非恒道也;名可名,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第2章)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道是可以以一定形式存在的,万物皆“道”,“道”即万物,但万物的存在形式不是单一的、不变的,因此道也不是单一的和一成不变的;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任何事物都不是永恒不变的。任何事物形成之初都是混沌无序的,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过程;任何一事物都是由它事物转变而来,任何一事物都会转化为它事物。老子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普遍联系的物质世界是发展的;发展的物质世界是可以认识的;物质世界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地球上的物质可以分为无机物和有机物,自然界可以分为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生物和非生物都是由化学元素组成的,组成生物体的化学元素在非生物界都可以找到,没有一种化学元素是生物界特有的,这个事实说明,生物界和非生物界具有统一性。元素组成事物,事物解体分解为元素再形成新的事物,万物都统一于元素,如食物链的循环。

三、“音声相和”单一、同质的因素不能够构成事物,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阴、阳对立运动的产物。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42章)则表述了万物的时空演化过程。“一”就是元素,元素与元素结合在一起就是“二”,二是阴阳,阴阳两种物质的对立统一运动产生了客观存在的事物“三”,三的运动变化衍生出万物。从宇宙的角度来看地球,一是地球,二是天地,三是无机物,无机物衍生出有机物,有机物诞生出生物,生物的多样化形成今天丰富多彩的物质世界。

时间演化进程:无机物→有机物→生物→低等生物→高等生物;

就猴的进化而言,环境使猴的进化发生了分化。环境是物种多样性的前提条件。

“反者,道之动也;弱者,道之用也。”即:一事物的解体,是因为道的运动变化所致;新事物的生成,是不可抗拒的规律。运动是道本身的属性即物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阴阳的对立在事物形成之初就注定的,当阴阳双方的同一性占主导地位时,事物表现为客观存在;当阴阳双方的对立占主导地位时,一事物便会向它事物转化。

解读了老子之“道”,了解了老子的世界观和物质观,还不足以了解老子的思想,要解读老子还得在辩证法上面有所突破。特别是“无为而无所不为”,只有用阴阳系统辩证法才可以正确解读。

用阴阳系统辩证法来看老子所描绘的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就容易多了,物质世界所有关系的实质就是相互成就。化学反应是元素之间的相互成就,当元素之间能够相互成就,事物就表现为稳定的客观存在;当一方能够获得更大的成就时,原有的事物就会解体而生成新的事物。不仅化学反应,自然万物之间、人类社会之间莫不如此。

“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在一定的条件下,阴阳双方能够最大限度地成就对方,事物就表现为稳定;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够最大限度地成就对方,事物必定会发生质变。所以“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平衡就是和谐,和谐的实质就是相互成就。

就天人关系而言,天人是一体的,人是天地间的一个物种,天成就了人,人如果不成就天,天人之间的同一性不占主导地位,天人关系就不可能和谐。天可以没有人这个物种,但人却离不开天,天对人无所求,人却不断向天索取,所以在天人关系中,重要的人能否控制自己索取的欲望,“勇于敢则死,勇于不敢则活”是天人关系的核心。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自然可以没有人这个物种,但是人却离不开自然万物。自然万物成就了人,人也应该成就自然万物,否则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能和谐。“天门启阖,能为雌乎?”知可为而为、知不可为而不为,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就如天地化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11章),天因此而天长地久。由此不言之教而推知人类社会要稳定长久,侯王成就百姓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百姓便“乐推而不厌”(第66章),以侯王为天下之至尊至贵,如此,社会便和谐、稳定。

人与人的关系,圣人成就百姓及万物,百姓成就圣人之大。“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不以其无私欤?故能成其私”(第8章)圣人就是不断地成就别人的人。“三十辐,同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第12章):三十根辐条,共同组成一个车毂,当辐条不再是辐条而变成车轮的一部分时,才能对车有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第12章):所以,心中有我便只能想到利益,心中无我才能对他人有用。所以人与人关系和谐的实质就是相互成就。

在天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人与人关系四个层次的关系中,人可以作用于自然,所以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与自然关系是整个天人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层次,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点。因此,本着人与自然相互成就的原则,老子给出了“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模式,在“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中,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只向自然索取能够满足人类生存,又不超过自然承受能力的物质,人与自然相互成就,和平共处。

《老子》从“天人合一”的观点出发,从不同层次阐释了相互成就的思想。事实上老子的“天人合一”观和人与自然相互成就的思想就已经决定人不可能做自然的主人,人不可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为所欲为,这是“道”的性质所决定的。无论什么样的人生观,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只要不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便不会有灭顶之灾,这是大的原则。老子是具有悲天悯人的救世之心的,他不仅给出了天人关系的原则,还给出了天人关系和谐的方法,从个人道德的修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等辩证和客观的角度阐释了“无为而无所不为”。“无为”是老子辩证法的顶点,不理解老子的辩证法便无法理解“无为”的真正含义,无法理解老子的智慧,如果说相互成就是老子辩证法的实质,“无为”则是目标,是辩证思想的核心。老子之“无为”绝对不是什么都不做,只管浑浑噩噩地活着,如此从字面上理解“无为”,是看老子的高度不够,所以老子概叹:“吾言甚易知,甚易行也,而天下莫之能知,莫之能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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