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才大略的后周皇帝柴荣,带着满心的遗憾,走到了人生的尽头,这一年是公元959年。这位被誉为“五代第一名君”的皇帝除了未能完成统一华夏的夙愿,还要担心自己的身后事。39岁的柴荣只有一个6岁的小儿子柴宗训,他又面临着许多皇帝不愿又不得不面对的状况,他只能委任范质、王溥、魏仁浦并相,顾命辅佐幼帝。
按道理说,这三位最可能成为丢了性命的倒霉蛋,因为历史跟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辅佐周恭帝未久,即发生“陈桥兵变”,赵匡胤在出征途中被众将拥立为帝,大部队奔回首都,逼小皇帝禅让。后周的孤臣孽子,安有命焉?所幸赵宋取代后周,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前朝旧臣与皇室都得到新朝的优待与礼遇,范质等三人继续被任命为宰相。
宋乾德二年九月,范质病逝,太祖闻讯,还罢朝三日,以示哀悼。其他二位王溥、魏仁浦,也都以宰相高位退休,得以善终。在这里,宋王朝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跟前面五个短命王朝不一样的气质——以宽仁之精神立国。
两宋三百余年,也曾出现过几个未成年便即皇帝位的小皇帝,如宋仁宗继位时只有十二岁;宋哲宗继位时只有九岁;宋恭帝继位时只有四岁。但仁宗与哲宗亲政之后,都没有对辅弼他的老臣大开杀戒。
成年的宋哲宗有恢复父亲宋神宗变法的志向,但辅佐幼年哲宗的一直是保守派的元祐党人,换言之,皇帝长大之后发现他的执政理念与辅政大臣存在着强烈冲突,但宋哲宗也只是将元祐党人外贬而已,未曾诛杀一人。由此来看:若要当顾命大臣,还是呆在宋朝最安全。
当然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宋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不杀文人的誓约,等同于文官免死宪法。
为什么宋代几乎没有发生过帝王因为政治原因而诛杀士大夫的事情(偶有一二例外)?首先是因为赵宋皇帝受到一项宪章性的约束——太祖立下的誓约。
据南宋笔记《避暑漫抄》的记录,宋太祖赵匡胤取得帝位后,在太庙寝殿之夹室中立了一块石碑,叫做“誓碑”,平日用黄幔遮着,夹室的门也紧锁。凡有新君即位,到太庙拜谒完毕,都要入夹室恭读誓碑上的誓词。外人都不知所誓何事。靖康年间,金人攻陷汴京,太庙大门洞开,人们才看到石碑真面目——碑高有七八尺,阔约四尺余,上面勒刻三行誓词,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有人怀疑“誓碑”是南宋人捏造出来的,毕竟那块石碑直到今日也没有出土。就算这个质疑有道理吧,誓碑一事姑且存疑,但根据史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誓约应该是存在无疑的。
最有力的证据来自宋臣曹勋的自述——靖康末年,徽宗、钦宗两帝被金人所掳,曹勋随徽宗北迁,受徽宗嘱托国事。不久曹勋逃归南方,向高宗进了一道札子,里面就提到:“(太上皇)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宋太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
事实上,太祖留下的这一誓约,基本上得到赵氏子孙的遵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宋神宗曾因西北用兵失利,欲斩杀一名转运使,却受到大臣蔡確与章惇的坚决抵制:“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开始破例。”宋臣未必知道太庙中的誓碑,但经过一百年的运作,朝廷不得杀士大夫的誓约,显然已成了宋朝众所周知的习惯法。皇帝最后只好发了一句牢骚:“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
后来哲宗朝的元符元年,保守派阵营的元祐党人被逐,新党重新得势,宰相章惇欲穷治元佑党人,“将尽杀流人”(这回是章惇起了杀心),但宋哲宗反对,哲宗说:“朕遵祖宗遗制,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太祖立下的誓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惯例,显然束缚了君主诛杀士大夫的权力。一个生活在宋代的大臣,只要不是犯下罪大恶极的刑事罪行,一般是用不着担心有一天会被皇帝杀头的,即使他处处跟皇帝作对。
权力结构的稳定,使宋代没有真正名分上的顾命大臣。
不管是宋仁宗,还是宋哲宗,登基时都还是孩童,当然离不开一班老成持重之大臣的辅政与教导。不过宋朝未设“顾命”制度,老皇帝在终临前,并没有特别指定若干重臣为托孤大臣。尽管如此,那些先帝时代的朝中大臣,在政权交接过程及新朝开局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乾兴元年,宋真宗驾崩,留下遗命:十二岁的儿子赵祯继皇帝位,“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根据真宗的遗命,辅臣商议如何起草遗诏,宰相丁谓欲讨好刘后,提出将“权”字删掉。“权”有从权、暂时的含意,去掉这一字,即意味着承认太后拥有听政的正式权力。参知政事(副宰相)王曾坚决不肯让步,说:“女主临朝,已是非正常情况,称‘权’已属无奈,你还想将‘权’字删去,是什么意思?”丁谓不敢再坚持己见。
宋神宗病重之时,宰相蔡确曾有意拥神宗之弟雍王或曹王为皇储,为此他试探过另一位宰相王珪的意见,但王珪说:“皇上有子。”他认为皇位应该由神宗的儿子赵煦继承。王珪又上奏皇太后,“请立延安郡王(即赵煦)为太子。太子立,是为哲宗。”哲宗继位,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是同情旧党的人,原来在神宗朝受到冷落的司马光、吕公著、苏轼等大臣,重回朝廷辅政,大儒程颐则被召来担任小皇帝的经筵官,负起教化哲宗、养成君德的大任。
从上面的事例也可以看出,王曾、王珪等名相,虽然没有被叫到皇帝床前托付幼君,但他们却在立嗣、太后临朝等重大事件中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可以说这些宰相,虽无顾命大臣名分,却尽到顾命之责,辅佐幼主,稳定朝纲。
宋朝有一个惯例:皇帝若是冲龄继位,都出现过太后(或太皇太后)垂帘。与汉唐相比,宋代虽然先后有多名太后临朝听政,却从未产生“女主祸政”的乱象,也没有诞生一位像汉代吕后、唐代武则天那样把持朝政的女强人。这又是为什么?
从制度角度来解释,宋朝建立了理性化程度很高的权力结构。君主作为天下道德的楷模、国家主权的象征、国家礼仪的代表、中立的最高仲裁人,具有最尊贵的地位与最高的世俗权威。
同时君主不应该亲裁政务,虽然一切诏书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但基本上都是执政官熟议后草拟出来的意见,皇帝照例同意就可;治理天下的执政权委托给宰相领导的政府,用宋人的话来说,“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监察、制衡政府的权力则委托给独立于政府系统的台谏,“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宰相)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
就如秦观所言:“常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则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无事矣。”君主只要协调好执政与台谏的关系,使二者达成均衡之势,便可以做到垂拱而治。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中,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小皇帝,并不会对整个帝国的权力运转构成巨大的障碍,因为皇权已经象征化,君主不用具体执政。也没有必要为小皇帝专门成立一个顾命大臣团队,宰相领导的政府与制衡政府的台谏保持正常运转就可以了,至于程序性的君权,垂帘的太后便可以代行。
也正是因为皇权象征化,临朝听政的太后不太容易出现权力膨胀。君(由太后代理)臣各有权责,不容相侵,一旦出现女主专权的苗头,立即就会受到文官集团的抗议和抵制。这一点跟清代的政体完全不同,清朝帝王自称“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太后垂帘听政代行皇权,当然也就获得了专断、亲裁的绝对权力。
顾命大臣之设,通常是因应皇权专制之需的产物;而顾命大臣之被诛,则是其隐权力通过自我繁殖,高度膨胀,进而威胁到皇权专制的原故。宋朝政体并非皇权专制,君权、相权、台谏权各有分际,权力的运行自有程序与制度可遵循,自然也就用不着在一个理性化的权力结构中,突兀地设置顾命大臣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