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说户籍制度(户口肯定存属于该制度)限制这限制那,其实户籍制度是在管理手段没有办法有效管理的时候不得不采用的一种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前进,户籍制度自然会被淘汰。户籍制度在中国产生于四千多年前,到明朝达到了顶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明朝的户口本什么样子。
户籍制度起初主要是用于军事人员的统计,政府只有摸清人口数量才能调兵。到后来,才是为了征税。殷商时期的“凳人”制度,就是户籍管理制度的萌芽形式。中国的户籍制度在限制人员流动,便于管理的同时,主要是为了征税,而不是进行人口统计。正如我前面的文章所说,明朝从皇帝到官员其实都不清楚自己管理着多少人。
其实,西周宣王就曾想进行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但遭到了臣下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会劳民伤财,根据已有的六官制度和分封制度就可以得知人口数量。例如,司民登记百姓的出生和死亡人数,司商登记贵族人数,司徒登记军人数,司寇登记罪犯人数等。天下诸侯统计好自己的属地人口数之后,天子再将自己属地的人口数相加,就可以得到总的人口数。因此,大臣们反对进行人口普查。认为进行人口统计过于浪费时间和财力物力。
进入封禁社会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确定了按士农工商的职业身份管理民众,由此,禁止人口随便迁徙的“户籍田结”制度成为户籍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由此,统控百姓的户籍制度愈发严格,商鞅甚至对违反户籍制度而不禀告官府的人进行腰斩。告发者功同斩敌,不告发者罪同降敌。
明朝尽管废除了四大等级制度,但却保留了元代的贱民制度。早在朱元璋称吴王的时候,朱元璋在攻城略地的同时,就将修建道路以及抢救户籍文书作为两大重要工作。朱元璋在编辑户籍中,以“辩贵贱、正名分”为宗旨,按照职业分为:宗室户、官绅户、民户(农户、儒、医、阴阳)、军户(校尉、力士、弓铺手、军匠)、匠户(厨师、裁缝、马船)、灶户(盐户)、商户、儒户、驿户等。除了上述人口外,还有宗室人口、荫蔽人口、少数民族人口。随着工商业的发达,市籍也成了新的户籍制度。
介绍完户籍制度,今天的主体——明朝的户口本,立刻登场。明朝的户口本比现在的户口本登陆的东西要详细得多。洪武三年七月,朱元璋命令天下脱籍的百姓限期自首,并在全国开始人口调查,正式推行户帖制度。户帖内详细列明本户乡贯、丁口、名岁等基本情况。
例如下面这个:
《嘉禾征献录》所录《洪武四年嘉兴府嘉兴县杨寿六户帖》:
洪武四年月日杭字八百号:
11年后,又开始编制户籍黄册。上面写有姓名、籍贯、家庭财产状况等。因为送户部的册子是用黄纸做封面,所以称为黄册。黄册从洪武十四年(1381年)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一共造了27次。每次大造相隔十年,各地方收藏的黄册多达6万多本。储存地南京后湖,光用于储存黄册的房间就多达千间。黄册内容如下。
到了正德年间,黄册制度已经出现大量的欺瞒丁户、赋役不均的现象。为此,万历九年(1582年)施行一条鞭法,将以人丁作为征税依据改为以田亩为征税依据。一条鞭法尽管增加了田赋,却使得人丁问题不再成为政府关注对象,农民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造成人口统计越来越难。统治者不得不另谋对策,转而实行严厉的保甲制(保甲制咱们以后再说,一般都说是宋朝开始建立)。
即使如此,逃户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逃户其实就是流民,流民问题是明代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逃户的原因,除了税赋过重、自然灾害之外,朱元璋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也是原因之一。例如,不计入统计的人口。朱元璋在位期间对这种现象就已经注意到了,但一直找不到好的办法。只不过,那时国家正处于上升期,这个问题并不严重。
但是到了永乐以后问题越来越严重,保甲制在明朝被重新使用是在成化年间。成化六年(1471年)荆襄流民因为生活得不到保障,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动。镇压下去之后,如何安置这些流民,政府的意见分为两种:一是就地安置附籍,二是全部遣返。但前者地方政府不愿意接收,显然这会造成地方政府财政倾向流民,后者则怕遣返后再次聚集闹事。
成化六年后,明朝政府决定实行保甲制。十家为甲,十甲为保。一家有罪,九家举报,若不举报,十家皆有罪。到了弘治年间,保甲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强制要求每家门上挂牌,上写丁口人数、姓名。保甲制虽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逃户现象,但随着吏治腐败、白银成为税收法定货币后,人们无法交税、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原因,明朝后期逃户现象反而更为严重了。最终,明朝灭亡。由此,保甲制实行的越严厉越说明人口管理问题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