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的第一等本领正是胆大包天,当皇帝首先就得有一股不怕死的精神,这同读书人的软骨头完全不一样。中国史上两个大一统的草莽皇帝刘邦和朱元璋,恰恰都是敢于玩命的硬家伙。
《史记·高祖本纪》说,沛县的民众杀了父母官造反,要挑一个领头的来主事。当时呼声较高的人选主要有萧何、曹参、夏侯婴、刘邦和樊哙等人。萧何原任沛县主吏,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曹参原为沛狱掾,相当于看守所所长。夏侯婴原为沛县厩司御,相当于现在的县交通局局长,后来,提升为县令史,即县长助理,是个仅次于令、丞、尉的职务,在县政府里排名第四。应该说,萧、曹、夏侯三人都是旧班子里的头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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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原来的职务是泗水亭的亭长。在秦代,“县”下是“乡”,“乡”下是“亭”,因此“亭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村委会主任,是个一抓一大把的芝麻绿豆官。《汉书·百官公卿表》里说,汉初的乡一级单位有6622个,亭有29635个。汉依秦制,因此秦代村一级单位,应该也有这个数。就是说,刘邦是近三万个村委会主任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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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樊哙则是五人中唯一的白丁,靠屠狗为生,因为是刘邦的连襟,在沛县的那一帮街头混混中小有名气。可见,除了屠狗的樊哙之外,数刘邦资历最浅,挑头造反本不会有他的份,史书上说,“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也就是说,那些有头有脸的干部都怕做“出头鸟”,都在乎身家性命,于是,“尽让刘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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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我们知道刘邦受到众人拥戴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他的天纵英明,也不在于他长得像皇帝,更不是附会在他身上的种种灵异,而是因为他本就是个死有余辜的负案在逃犯,就是亡命之徒。
刘邦当然明白自己的分量,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话:“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语见《史记·高祖本纪》。)刘邦在推辞的话中,也特别强调说,自己“非敢自爱”,并非惜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