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做官主体是科举考试,但如果考试考不上,或者没资格考试、或者没能力考试怎么办?那就买官吧。因此,这就涉及到了清朝系统的捐纳制度。有些半吊子畅销书作家经常说:清朝没有卖官,只有鬻爵,那基本属于胡说八道。关于捐纳的文章恐怕都没看过。
捐纳制度可以分为捐输和捐纳两种。捐输是士民向朝廷做贡献,捐纳则是买官。捐纳行为有记载以来是从秦统一六国之后。汉代的司马相如的官职就是买来的。东汉末年是捐纳行为第一个疯狂时期。之后,每个大朝代末年都非常疯狂,其主因就是财政收入不足。虽然因为时代久远,具体详情较难得知,但可以确定,明季之前的捐纳行为是一种临时的行为。唯有清朝,捐纳则成为一种光明正大的制度。因为,满人进关后,因为文化落后,要想治理好国家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全面承袭明朝的各种制度规章。其中,就包括捐输、捐纳。
明代的捐输起于景泰元年。那时大同和宣府的马草不够,因此,凡是军民百姓捐马草者给予冠带,第二年因为效果不是特别好,便提高了筹码可以捐世袭武职,实售锦衣卫官职。但这时,文官是不许捐的。武官正千户到指挥同知的价格是那粮五百石。凡总旗四百石,小旗四百五十石,舍人余丁军人六百石者,捐者可以升迁为试百户。以上这些都是武官军人。老百姓如果捐米六百石,可以试百户。这是景泰两年的事情,到了景泰四年,捐粟四千石,就可以实售世袭指挥一职。本来,景泰帝意思是这是权宜之计,因此,这些买来的武职都是进入政府正式编制发工资的。其后,因为明朝吏治日渐腐败,文官也开始可以购买。
捐纳(纳监),也始于景泰元年。同样是因为缺少马草,所以,生员资格可以买售。那时的价格是捐米八百石,可以进入国子监读书,拥有科举资格。英宗天顺五年,如果生员能够捐马二十匹也可以做监生。
到了清朝,顺治十一年,生员纳米三百石可以准贡;俊秀捐米二百石,可以入监读书。自康熙以后,捐输、纳监几乎成了惯例。康熙朝捐输制度之所以泛滥皆因三藩之乱。
即使是明朝,对于纳监制度的批评都非常多,反对理由大多是纳监来的官员往往比较贪,除此以外,就是挤了正式科举人员的道路。
清朝读书人最高的理想就是做官,但做官并非那么容易,有三种途径,一种是正途,二是捐纳,三种则是引荐。
先说正途,也就是科举考试,先童生、再秀才,近而举人,终而进士。以七品县令看,举人就有资格担任了,进士则最次要做县令。举人也是县令的重要来源。
再说举荐。本来按科场定例:现任的京官三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任官员布政使、按察使以上,武官提督、总兵以上,他们的子孙、同胞兄弟,以及同胞兄弟之子,参加乡试的称为“官生”,卷子另外编为“官卷”。“'官'生”的录取是“提前批”,且每二十名“‘官生”取其中一名。
道光前,礼部会试、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与房考官的家人和亲属若参加考试,考官们必需回避不能阅卷。要将这些试卷单独封起来,派专人阅卷择优录取。当然,皇帝也可以特批高级官员的孩子为“举人”。例如,雍正六年乡试后,雍正要求高官家的年龄在二十岁以上的子弟,准许每位大臣各举荐一个,此次推举共十二人被赐为“举人”。
最后说说捐纳制度。捐官大概比率在平均百分之二三十。
之所以要捐官,主要是清朝的财政收入出了问题。封建社会政府的主要税收是农业税,康熙为了与汉人交好,从而有利于统治,曾经宣称“永不加赋”,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之后,康熙喊出的这一口号三十多年后才基本开始施行。也就是,人口无论多少,都按照康熙五十年的人口交税。随后,雍正又进行了“摊丁入亩”制度,丁税也就是人口税也固定了。
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多,以及灾荒、战争等出现,完全按照固定的人口缴纳田粮土地税显而不够用,为此,就要靠捐官来保证财政收入。
捐官的前期较为复杂,而且京官、地方官都可以花钱买。
康熙
京官可购买的主要是郎中、主事。地方官可购买的则为道台、知府、知县。其价格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
郎中五品官,9600两;
主事六品官,4620两;
道台四品官,16400两;
知府四品官,13300两;
同知五品官,6820两;
知县七品官,4620两,
县丞副八品,980两。
捐官主要由户部处理,军需、河工、赈灾、开荒、海防五个方向的捐纳。捐官的时候,首先要是国子监的学生,品行要端正,没有诸如虐待父母、为害乡里等,当地士绅给予担保后由国子监进行盖章证明。其后,交给户部审核。
嘉庆道光年间,捐官的形式多种多样:捐复;捐升;捐补;捐级;捐衔;捐正,副职捐正印;捐减,官犯了罪了,花钱捐了减等,或者减免;捐典,死后捐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