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近女色,不缔结婚姻,是我国古代佛教僧侣的基本戒律,但也有个别僧人迫于某种压力而娶妻纳伎,我这里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位古代的高僧大德——鸠摩罗什。
鸠摩罗什,了解中国历史的人对这个名字大概不会太陌生。他原是印度人,家世相当显赫,据说世为国相。其父鸠摩罗炎本来可以继承相位,后来却突然离家出走,东度葱岭,来到了龟兹。龟兹王久闻其名,奉之为国师,并且将自己刚刚二十岁的妹妹许配给他。不久,鸠摩罗炎与龟兹王妹就有了爱情的结晶,此即鸠摩罗什。鸠摩罗什,为人极聪明,据说她母亲怀他的时候,竟因为他的缘故而变得智力非凡。七岁的时候,鸠摩罗什与母亲一起出家,从此成为永远的僧侣。鸠摩罗什所处的时代正好是我国东晋时期,当时他不辞辛劳,东来传教,为把佛教介绍到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中国佛教史上屈指可数的几个伟人中的一个。
鸠摩罗什虽然是僧侣,但却曾有过两次婚姻经历。第一次是在前秦的时候,当时前秦将领吕光率兵攻破龟兹,时在龟兹的鸠摩罗什也被俘。鸠摩罗什此时已经是西域佛教领袖,声名远播,以至于前秦皇帝符坚对他也非常钦仰,“密有迎罗什之意”,苻坚命吕光讨伐龟兹,实际也有要得到鸠摩罗什的用意。尽管如此,论年龄,鸠摩罗什却还很年轻,“年齿尚少”,所以吕光便强迫他与龟兹王的女儿结婚,鸠摩罗什自然不肯,吕光就将鸠摩罗什灌醉了,把他和龟兹王的女儿关到一起,最后被迫和王女结合了。
鸠摩罗什的第二次结婚,严格说来不是结婚,而是与女性同居。鸠摩罗什被吕光俘获后,一直在吕光的控制之下。后来吕光建后凉,他自然又成为后凉的臣民。后凉灭亡,鸠摩罗什再归后秦。后秦皇帝姚兴对鸠摩罗什仰慕已久,待以国师之礼。有一天,鸠摩罗什在草堂寺讲经,姚兴及大臣僧侣等千余人出席。但正当大家都肃容观听之时,鸠摩罗什却忽然从讲台上走了下来,对姚兴说:“有两个小儿站在我的肩上,要让他们消失,必须用妇人。”于是姚兴就宣召一个宫女去陪鸠摩罗什,“一交而生二子”。姚兴认为像鸠摩罗什这样“聪明超悟,天下莫二”的人,如果没有后代实在可惜,因此,后来又进一步赐给鸠摩罗什伎女十人,而且还不住僧坊,别立廨舍。对这一切鸠摩罗什当然还是予以拒绝,但迫于姚兴的压力,最后也只得勉强接受。
鸠摩罗什的第一次结婚似乎没有产生不良影响,第二次就不同了。僧侣们常年过着禁欲生活,合理的性要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尽管他们表面上可以装出一副厌弃女色、超然物外的样子,内心那份对性的渴望却是无法消灭的。他们不知道鸠摩罗什有难言之隐,只看到他伎女成群,似乎很逍遥,于是就开始纷纷效仿,在鸠摩罗什周围掀起了一个纵欲热潮。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佛教的存在、传播和佛教的声誉都是极为有害的,鸠摩罗什认为不能任其发展,必须设法予以制止。
有一天,鸠摩罗什将众僧侣召集起来,在他们面前放了一个钵,钵里装满了针。鸠摩罗什对他们说:“并不是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可以蓄养女人,只有像我一样能将这些针都吃下去的才可以。”说着,鸠摩罗什就将那些针像吃饭一样一个一个不紧不慢地都吃了下去。鸠摩罗什这一招叫吞针术,是早年在龟兹时所学,将针吃下后,一会儿他又吸一口气将针从皮肤全部表出。众僧侣从没见过这种把戏,都深深叹服鸠摩罗什的不同寻常,这才不再盲目效仿,而鸠摩罗什则仍然被迫与众伎女生活在一起……
禁止和尚娶妻的历史真相
和尚真的不可以娶妻生子吗?
和尚,就是佛教徒,即大家常说的出家人。大家都知道,佛教始创于2000多年前的印度,始创人是释迦牟尼。细说起来,目前有8个主要宗派,其中有三支是允许僧人结婚生子、喝酒吃肉的,正常过性生活的,迄今如此。一支是密宗,一支是禅宗,一支是净土宗。
密宗,藏传佛教中便有这么一支,他们讲究“男女双修”,试想,不娶妻不近女色,怎么“修”?禅宗,讲究静坐,修心见性,信教者可以选择在家修行,有妻室才叫家,在家修行者现在通称为“居士”。净土宗,信奉《阿弥陀经》,该宗教义大概在三世纪时传入中国,同样允许僧人结婚,且无须过寺院生活。但总体来说,佛教强调“禁欲主义”,这是肯定的。大家常说的佛教讲究五戒,其中一戒是“戒淫邪”;避免“十恶”,其中一恶是“邪淫”。
虽然有这样的清规戒规,但和尚也是人啊,和尚娶妻,拒绝打光棍,在历朝历代都没有绝免,有的朝代甚至很普遍。在史上,娶妻和尚中最著名的人物,应该是与真谛、玄奘并称为中国佛教三大翻译家的十六国时期高僧——鸠摩罗什。鸠摩罗什便曾娶妻生子,这是中国佛教界著名的“破戒事件”,为不少“近女色”的出家人津津乐道。
鸠摩罗什原籍天竺(今印度),生于西域的龟兹国(今新疆库车县境内),幼年出家,是位得道高僧。鸠摩罗什“破戒”开始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发生的。前秦将领吕光在攻下龟兹后,便安排“国王之女”来调戏他,逼他与此女睡觉。当时鸠摩罗什虽然年纪很轻,但不为所动。吕光便将他灌醉,与国王之女一起关到一间密室内,“遂亏其节”。鸠摩罗什“破戒”还不只此一次,前秦灭亡后,后秦拜鸠摩罗什为国师,国君姚兴视他为圣人,惟恐“绝种”,于是要求他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一代宗师都如此,小和尚便更不在乎规矩了。在南北朝时期,和尚结婚成风,且不乏和尚与尼姑结婚成家的事例。此时,和尚的老婆也有了专门的称呼——“梵嫂”,小和尚则敬称之为“师娘”。
但是在后来,“出家人不能结婚”还是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态度。到了唐代,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和尚结婚的条款,但在实行执行过程中,是不允许和尚娶妻的。如果娶妻被发现了,和尚要被罚去做苦役的。
中国历史最早从法律层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现在宋朝。宋太祖赵匡胤规定,道士与和尚都不许结婚。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又重申了这一规定,但惟有“广南”地区的和尚例外。在宋朝,和尚娶妻并未能禁止住,对娶妻的和尚还出现了一个专用最法——“火宅”,到后来的清代时,称之作“火居”。
接下的元朝并没有继承这一法规,在元代,和尚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如盗掘南宋皇陵的杨连真迦便有儿子。当年藏传佛教当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艳妻穠妾,汙秽不羞,夺利争名,奔竟无已,虽俗人所不屑为。”一直到了泰定年间,因为出现了异常的天灾,朝臣认为是和尚娶老婆,秽渎了天神,元朝“遂复申旧法禁之”,实际仍是一纸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历史上规定最严厉的时期,这大概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关。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发现了,后果很严重的,可以“乱棍打死”的,术语叫“捶死勿论”。即便花了一笔钱,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资格,赶出寺院。后来朱棣当皇帝时,进一步加重了对和尚娶妻的打击力度,“有违者杀”,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对和尚近女色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清代也禁止僧人结婚,但相比明朝,对和尚娶妻行为的管理放松多了。在西北地区,和尚娶妻甚至成当地的一种风俗。据赵冀的《陔馀丛考》,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
从上述来看,和尚娶妻是屡禁不止。既如此,为什么还要禁止?说起来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但主要还是由佛教的追求决定的。过去佛界认为,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规,难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长的时间。在这种说法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僧人便自觉选择抛妻别子,甚至终身不娶,净身出家修行,这也是管僧人叫“出家人”的由来。宋张商英《护法论》中所谓,“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简累轻,道业易成也”,说的就是这回事情,原来,和尚“打光棍”是出于修行的需要。渐渐地,这种自觉自愿的、出于“六根清净”而不近女色的行为,演变成了佛教的一条“戒律”。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宗教伦理、社会秩序的考虑,便会出来干涉僧人“娶妻”、“近色”行为。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并非释迦牟尼的意思,释迦牟尼也没有规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才出现了对佛教教义的不同理解,才出现了不同宗派的僧人既近女色,又娶妻室的现象。如日本流行净土宗,僧人便是可以结婚生子的,而且这还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近女色”既不违规,也不犯法。而日本的佛教,最早是从中国引进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中,其实也无禁止僧人娶妻的条文。据说当年制订相关法律征求意见时,曾有人提出,中国也应该像日本那样,法律上允许僧人结婚生子。但持不同意见者认为这样不妥,这属于宗教问题,僧人能否结婚,还是由佛教界自己决定,“尊重教义和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