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里我们常常可以见到很多貌美如花的女杀手,各种蛇蝎美人。其实,在民国时期我国也出现了女杀手,民国第一女杀手就是郑毓秀,她也是我国第一位女性法学博士,曾经刺杀过多名晚清政府官员。
郑毓秀生于1891年,别名苏梅,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1911年,她担任了革命派暗杀要人任务的联络员等职务,曾参加京津同盟会分会暗杀袁世凯计划。后来,暗杀袁世凯行动受到京津同盟会分会的紧急指示而中止,改为刺杀良弼并取得成功,郑毓秀在其中也作出了贡献。
1914年,她在巴黎学习法律,1917年得到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随即加入法国法律协会。1926年,南方政府派的大学教授杨杏佛被上海当局逮捕之际,郑毓秀担任其辩护律师,使其获得释放。
晩年,郑毓秀不幸患上癌症。1959年,郑毓秀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去世。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