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离不开饮食,虽然很多食物的偏性比药物小很多,但饮食的量要比药物的量大很多,在生活物质水平较高的今天,药食两用的药物(如生姜、葱白、大枣、枸杞、党参、玉竹、黑豆、薏米、芡实等)已经步入寻常百姓的餐桌,如果搭配不当,饮食的偏性将与中药方剂的偏性相差无几,所以长期饮食不当就会引起明显不适甚至引起疾病,如果是病人或亚健康人群一次饮食不当就可能使症状加重。
因此,对有些人来说一顿佳肴也是一剂中药,如果食物选用不当,这剂“中药”的偏性就会很大,势必影响中药方剂的功效。
由于“药食同源”,所以用以指明药物性质的性味归经、升降浮沉、有毒无毒等理论就同样适用于食物,指导我们有选择地饮食。而且在中药典籍中,也对大部分的食物性质作出了研究和阐述。但是,饮食具有的一个根本性质就是长期服用性,甚至是终生可用,皆因大部分食物性质比较平和,可以久用,比如米、面、蔬菜、水果等,而除了一些特殊饮食(大多数调味品、某些肉类果蔬等),性味归经等中药理论在指导食物应用时并不是十分严格,如苹果味甘性平偏凉,久食一般不会发生像凉性药物那样的副反应,但也不乏例外者,如水果中的梨,其性寒凉,虽然远远不及大黄作用强,但是平素胃寒或胃纳不佳的人,食之胃部也会略有不适甚至引起泄泻。
再如性质寒凉的白萝卜,有理气化痰,消食和胃之功,但长期大量食用或食用不当也可引起明显气虚症状;再如性质寒凉的冬瓜,有清热利尿,降脂减肥之功,但长期大量食用或食用不当可引起气阴两虚。
再如莲藕,生用甘凉,熟食甘温,有益气补阴之力,但长期大量食用或食用不当却可助生痰湿;再如性寒凉的芹菜,有清热平肝之力,但长期大量食用或食用不当,却可引发疾患。
例如在明朝洪武年间,朱棣尚为燕王时,因患症瘕之疾,燕王府良医正(后升院判)韩彝久治不愈,太祖朱元璋就派自己最器重的御医戴思恭前往燕京(北京)诊治。戴思恭先询问了韩彝所用的药方,又问燕王有什么饮食嗜好,朱棣答:“生芹”。戴思恭说:明白了。他一剂药下,即排出诸多寄生虫,燕王的病就好了。
药食的偏性大小是相对的,相对于中药大黄和附子,所有食物的偏性都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但相对大米和苹果来说,还有很多食物的偏性是很大的。这些偏性相对较大的食物用量过大也会影响中药方剂的功效,例如众所周知的白萝卜,素有人参忌萝卜之说,吃了人参再吃白萝卜,人参补气的功效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失去补气作用,究其原因是白萝卜理气也泄气,白萝卜食用过多,补的没有泄的多。由此可见,饮食对中药方剂功效的影响之大。
俗语说:“是药三分毒。”《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古代常常把毒药看作一切药物的总称,而把药物的毒性看作是药物的偏性。在寒、热、温、凉和酸、甘、辛、苦、咸等方面药物又有自己突出的特性,治疗疾病也正是应用了药物的这种“特性”,也就是偏性来调整有病机体的偏失状态。比如,人体寒用温热的药物为主;人体热则用寒凉的药物为主;人体寒热掺杂则寒热之药同用;人比较虚弱,则用补益的药物为主;人体水湿比较多则用逐水利尿的药物为主;人既虚弱又有很多水湿,就要同时以补益药和逐水利尿的药物为主;体寒的人既虚弱又有很多水湿,就要同时以温热的补益药和逐水利尿的药物为主。这些只是用药的一般法则,具体的病情选方用药时还要考虑的更全面。
饮食经过了几千年的筛选,其筛选的首要标准,就是能够长期服用而不至于产生副作用或副作用极小,而一些副作用稍大的饮食,如部分调味品,一般家庭使用总是作为佐料,是不会作为主食来用的,这也是中国食文化几千年来形成的宝贵经验。但是调味品使用不当会引起明显副作用,比如,含有桂皮和花椒的调味品,桂皮和花椒均有小毒,二者一起食用热性、燥性都很大,过用或使用不当会引发疾病(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眼目干涩,肝阳上亢、肝风内动等),很多调味品本身就是偏性相当大的中药,过多使用调味品必然影响中药方剂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