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是在适当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能进行迅速而有规律的燃烧,同时生成大量高温燃气的物质。其实在火药发明之前,中国人就已经善用火攻敌人的方式,春秋战国之际(约公元前5世纪),中国战争中火攻的运用已经相当高明,它与先民在狩猎中对火的利用有自然的联系。火药发明前中国的火攻方式是什么?
《孙子兵法》甚至对此专门做了论述。
《孙子。火攻篇》曰:“烟火必素具。”这是讲军中“贮火之器,燃火之物,常须预备,伺便而发”;
又曰:“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这是讲火攻必因天时,所谓天干风燥,因风纵火,风助火势;
又曰:“火发于内,则早因之于外……以火佐功者明。”这是讲纵火焚敌与军队攻击相配合,借火乘乱而收奇效,故杜牧注说:“凡火,乃使敌人惊乱,因而击之,非谓空以火败敌人也。”
千百年来,火攻战法一直为中国的军事家所喜爱,孙子的这些论述,则一直被人们奉为火攻的基本原则。
古代火攻,既施之于野战,也应用于水战。野战焚敌营寨、粮秣、积贮、辎重、桥栈,水战焚敌舟船、水栅。特别是在攻守城作战中,更大量使用火攻:攻方用各种火攻具焚敌城门、城楼、屋舍、积贮,守方则抛射纵火物焚敌攻城器械。《墨子》城守诸篇因而频频论及守城时的防火问题。
汉末三国时,以火佐功出现了一个高潮,一些著名战争,赤壁、夷陵等,为火攻的成熟范例。
至唐代,军事家们对火攻的方法和器材进行了总结。这个时期的代表性兵书,几乎都有专门的篇幅论述火攻。通过《李卫公兵法》、《太白阴经》、《通典。兵典》等著名的唐代兵书中的有关篇幅,我们能够对火药出现以前的中国的火攻器材做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当时主要是用各种易燃的膏油,如动物油脂、麻油,偶尔还有石油,浇淋、浸渍蒿艾、苇荻、秸秆、薪刍、麻布等物,或以弓弩、抛石机发射,或以兵卒、动物(马牛鸦雀)携带,或以车船载送,以纵火焚敌。具体之器,名目颇繁,如《太白阴经》卷四《火攻具篇》论述火兵、火兽、火禽、火盗、火矢,《攻城具篇》述及火箭、雀杏,《守城具篇》述及燕尾炬等,现摘录如下:
火兵,以骁骑夜衔枚,缚马口,人负束薪藁草,藏火,直抵贼营,一时举火,营中惊乱,急而乘之,彼静不乱,弃而勿攻。
火兽,以艾蕴火,置瓢中,开四孔,系野猪麞鹿项下,爇其尾端,望敌营而纵之,使奔彼草中,器败火发。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开两孔,实艾以火,系野鸡足,珍其尾而纵之,飞入草中,器败火发。
火盗,选一人勇捷,语言、服饰与敌同者,窃号逐便,怀火偷入营中,焚其积聚,火法趁乱而出。
火矢,以臂张弩射及三百步者,以瓢乘火冠矢端,以数百端候中夜齐射入敌营中,焚其积聚,火发军乱,乘便即攻。
火箭,以小瓢盛油贯矢端,射城楼橹板上,瓢败油散,后以火箭射油散处,火立焚,复以油瓢续之,则楼橹尽焚。
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内火实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飞入城中栖宿,积聚庐舍,须臾火发。
燕尾炬,缚苇草为炬,尾分为两歧,如燕尾状,以油醋灌之,加火从城上坠下,使骑木驴而烧之。
由于纵火物也常以抛石机抛投,而抛石机古称砲,故抛投纵火物的抛石机,又被称为火砲。路振《九国志》卷二记:唐哀宗天佑初年,郑璠攻豫章,“以所部发机飞火,烧龙沙门,率壮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体”。所谓“发机飞火”,就指用抛石机发射纵火物。
石油在火攻中的运用
中国古代火攻运用石油始见于南北朝时期。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四十肃州玉门县下有云:石脂水在县东南一百八十里,泉有苔如肥肉,燃之极明。水上有黑脂,人以草盝取用,涂鴟夷久囊及膏车。周武帝宣政中,突厥围酒泉,取此脂燃火焚其攻具,得水逾明,酒泉赖之获济。
甘肃河西地区酒泉、玉门一带是中国传统的石油产区。河西石油的发现,可以追溯到西晋时期。晋张华《博物志》卷九记:“酒泉延寿县南有山出泉,水大如筥,注地为沟。其水有脂,如煮肉汁,挹取若著器中,始黄后黑,如不凝膏,燃之极明,与膏无异,膏车无异,膏车及水锥釭甚佳,但不可食,彼方人谓之石漆。”
陕北也是中国传统的石油产地。陕北石油的发现,更可追溯到汉代。《汉书。地理志下》上郡高奴县下有注云:“有洧水可燃”汉代高奴即现在陕北延长。高奴出石油,后市有更明确的记载。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说:“高奴县有洧水,肥可燃。水上有肥,可接取用之。”唐段成式《酉阳杂组》卷十说:“高奴县石脂水,水腻浮水上如漆,採以膏车及燃灯极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四说:“漉延境内有石油,旧说高奴县出脂水,即此也。生于水际,沙石与泉水相杂,惘惘而出,土人以稚尾裹之,乃采入缶中,颇似纯漆,燃之如麻,但烟甚浓,所沾幄幕皆黑。”
然而,中国在历史上并不富产油气,古代对石油的发现和利用,只见于个别地区,范围甚小,且多是利用自然渗溢的地表油,缺乏提炼,其燃烧性能并不比动物油脂显著突出。所以火攻用石油,一直不多见。
五代时期,火攻开始使用海外舶来的石油制品,时人称之为火油或猛火油。钱俨《吴越备史》卷三记:五代后梁贞明五年(919年)吴越以水师伐淮南,大战于狼山江(南通一带),进火油以焚敌舰。作者自注曰:“火油得之海南大食国,以铁筒发之,水沃其焰弥盛。武肃王(钱缪)以银饰其筒口,脱为贼中所得,必剥其银而弃其筒,则火油不为贼所有也。”
这是我国古代使用猛火油喷火器的最早一例。此后百余年中,这类喷火器使用渐多。不仅用于水战,更用于攻守城战。北宋庆历四年(1044)成书的《武经总要》记有两种猛火油喷火器,一种较大型,其储油装置是一熟铜柜,故称“猛火油柜”;一种是小型的,其储油装置是一铜葫芦,便于携带。二者皆以唧筒抽射火油,唧筒的口部有火楼放置引火物,油经桶口喷出便被点燃而成烈焰。
所谓猛火油或火油,实乃经由海陆从大食传来的希腊火。这是一种石油基液体混合物,用于战争中火攻焚敌,本为7世纪拜占庭人所发明,后被阿拉伯人所掌握,于是又有了一个阿拉伯名字(naft,英语naphtha词源)。希腊火以中东所产轻质石油(石脑油)为主,混合硫磺、沥青、树脂、木炭和石灰而成,或装入罐内抛投,或以金属质的唧筒喷射,燃烧性能极佳,在中东地区盛行了六七百年。据九世纪的拜占庭著作《战术学》的描绘,当时士兵以手持的小筒从铁盾后面喷出火来。10世纪初中国出现的猛火油喷火器,当是随大食火油一道从阿拉伯传来的。但中国很快就掌握了猛火油及喷火器的制作技术,并有所改进。北宋时在“广备工程作”之下设有“猛火油作”,便是军工部门的制造。而《武经总要》所载两种猛火油喷火器,当也经过了中国工匠的改进,其重要表现就是点火装置中加入了火药。
另据记载,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也曾向中国进贡火油。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占城国王遣使来献方物,中有猛火油八十四瓶。背诵开宝四年(971年),三佛齐“遣使李和模以水晶、火油来供”。自晚唐以来,因吐蕃、契丹等的遮阻,陆上丝绸之路基本中断,中国与西亚的联系,主要通过海路。东南亚就成为了重要的海上中转站,因此其进贡的器物很可能是来自大食。
希腊火的传来,丰富了中国火攻的器具和战术,但是有限的数量并未造成革命性的突破。只能算是古代军事史上的一个小插曲。但是也为后来的火药的发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