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楚七国之乱是发生在汉景帝三年(前 154年)的一次诸侯王国的叛乱。参与叛乱的七国的王爷是吴王刘濞、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胶西王刘卬。
七国之乱的根本原因是强大的诸侯国势力与封建专制皇权的矛盾。诸吕当权,以及汉文帝刘恒继统等政治事件,加剧了这一矛盾。到了景帝时期,汉景帝刘启采纳晁错的《削藩策》,削夺诸侯国土地和权利,这成为了吴楚七国之乱的最终导火索。汉景帝不得不派周亚夫出兵镇压,将七国联合叛军一一消灭。至此,封建皇权专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吴楚七国之乱的背景
楚汉相争时期,迫于形势,刘邦开始分封异姓王。刘邦当上皇帝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这时候,诸侯国的政治地位远远高于郡,拥有自己的军队,由诸侯王随意调遣。诸侯王的地位仅次于皇帝,诸侯王能自行征收赋税、铸造钱币,在自己的封国内独揽大权。
后来,汉高祖刘邦在总结秦朝灭亡的教训时,觉得秦朝之所以在短时之内灭亡就是因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所以,汉高祖刘邦就开始不断消灭异姓诸侯王,另一方面大肆分封九个刘氏宗室子弟为诸侯王(同姓九王),并且约定不是同姓的不能称王。这些被分封的诸侯王由于与汉高祖刘邦血统亲近,发誓效忠汉朝,因此在初期起着拱卫中央的作用。
刘邦去世后,吕后当权,违背当初与群臣的誓约,开始不断立自己身边的亲信为王。吕后专权以及分封诸吕为王,激起了刘姓诸王的强烈反对。
汉文帝时期,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采取分封诸皇子为王的措施,把一些大国拆分为几个小国,例如将齐国分为齐、城阳、济北、济南、淄川、胶西、胶东七国,将每个王国的地域和力量缩小。
汉景帝时期,中央专制皇权和地方诸侯国势力的矛盾日益激化。汉景帝刘启为了加强中央皇权,采取削藩的手段,导致各个诸侯国的不满,最终导致了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