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贪污成风,“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但晚清,却有一个衙门以廉洁著称,它就是中国海关,被认为是“世界行政管理史上的奇迹之一”。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同意由英国人代管中国海关,并写入与英美等国签订的 《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海关最高长官称“总税务司”,实际上全权负责管理海关事务。 1863年,英国人赫德接任总税务司,开始长达近半个世纪对中国海关的管理。面对海关的腐败问题,赫德不想用反贪风暴来改变海关。他要做的是从制度上彻底更新,对腐败来个釜底抽薪。 1865年,他力主淘汰中国传统的旧式清册,建立一套 “严格的、详细的和绝对可靠的”会计制度。新制度对海关税收的上缴和留用有便于查询的记录。 与会计制度相配合,赫德还建立起新的审计制度。他专门设立稽查账目税务司,作为一个独立机构,对各关财务会计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去每个港口检查账簿和账目一次,并且是抽查。因为海关不知道稽查税务司检查什么地方,不检查什么地方,因此他的巡查使一切更加仔细。稽查税务司的权力很大,一旦发现有不正当行为,有权停止任何税务司或关员的职务。 赫德做的第三件事是把海关重要岗位基本上都换为外国人。在选择海关雇员时,赫德要求进行全球招考、公开选拔,先后在上海、九龙、广州、青岛和伦敦等地设置考点。任何人和机构,包括赫德自己都不能塞人进海关。
1864年7月29日,赫德与中国官员董恂和文祥有过一次有趣的对话,内容是漫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赫德回忆:“中国人说人性善,我们说人性恶。中国人寄希望于用教育养成规矩,我们则通过惩罚树立法律和规章。 ” 配合上述制度改革,赫德还进行工资制度改革。他认为,为使海关改革卓有成效,必须高薪养廉。但前提是公开透明,把海关关员的收入晒在阳光下。以华人为主的职务,工资虽然低于洋员,但相比当时中国的工资标准,几乎是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两倍。 除基本年薪外,关员还享有年度奖金和福利津贴。在海关干得越久,待遇就越高,这无形中提高了他们参与腐败的成本。 赫德不仅在海关实行高薪养廉,还把这一做法作为一项重要建议,推荐给清朝政府。当然,后者并没有采纳。 高薪养廉的结果之一,便是海关经费的大幅增长。在赫德以前,广东海关每年不过花掉一万多两银子,但在他接任后,经费每年达3168000两。赫德的理由是:“如果不给足够的资金,就无法期望他们保持廉洁。 ” 但清政府却很痛快地批准了这个经费标准——中国官员们认为这些经费花得值:在赫德管理下,关税收入迅速提高。 1861年,海关税收是490余万两。仅仅十年后,就达到1100余万两。到1904年赫德离职时,已经达到30206504两,是原先的6倍多。 同时,1861年海关税收约占清政府财政收入的9%,到1887年,海关税收已占到清政府财政的24.35%。清政府在濒死的边缘,从赫德主管的海关输入大量新鲜血液,由此苟延数十年。英国人魏尔特在《赫德与中国海关》一书中记载:“赫德任期,中国海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超过五起。” 1908年,清政府赏赫德尚书衔,并在他死后追封太子太保。这是外国人在清朝获得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