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即位之初,在几番试探之后,不动声色地以雷霆手段彻底肃清了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集团,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魏忠贤的倒台,给当时黑暗政坛带来些许新鲜空气的同时,也让崇祯赢得了圣明之君的欢呼颂扬。
然而,十七年后,也就是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三月十四日,就是他煤山上吊自杀殉国前的第五天,崇祯在大兵压境、大厦将倾的绝望中,竟然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下了秘旨,重新收殓魏忠贤的遗骨,墓址就选在了魏忠贤生前早已看好的香山碧云寺。崇祯在国破人亡的慌乱绝望中,为什么会突然改变自己打倒和否定魏忠贤的初衷,出人意料地为其收集骸骨、修坟立碑。
魏忠贤,字完吾,河北沧州肃宁人,汉族,原名李进忠。
因为欠下一屁股赌债,自阉入宫。明熹宗时期,出任秉笔太监后,改名魏忠贤,极受宠信,被称为"九千九百岁",以致人们"只知有忠贤,而不知有皇上"。野史记载,魏忠贤之所以能快速上位,是因为他去势未尽,也就是阉割不彻底,和明熹宗的乳母客氏对食,深得其欢心。
魏忠贤一代权奸,专断国政,残忍阴毒,骄狂跋扈是历史事实,这翻不了案。但魏忠贤这个人,由于他和控制舆论文官集团的矛盾,他的坏处被无限放大了,其真实面目也变得脸谱化,污名化了。事实上,说魏忠贤“专权”也罢,“独裁”也罢,他在事关国家民族存亡的大事上,还是很讲原则的,很有办法的。这里可以举几个例子。
一、魏忠贤曾经力排众议、大胆起用辽阳战败遭受谗言的熊延弼,不徇私情、果断罢免宁锦一战中畏缩不出的袁崇焕,抛开私怨、违心推荐赵南星、孙承宗等一批能臣直臣。
二、朝庭没钱要收税,当时的情况是南方的商人有钱,农民没钱。但是商人的代表是东林党,他们反对向士绅、商人、手工业者、矿主加税。魏忠贤不管这些,极力向中上层征税,使大明帝国不至于被财政拖垮。
三、辽东战事吃紧,急需马匹。魏忠贤依明朝旧例,大臣有特殊贡献者可赐给在宫中骑马的特权,作为条件,骑马者逢年过节要向皇帝进献好马一匹。魏忠贤就一下子赐给几百名太监在宫中骑马的特权,而后就不断地降谕旨让他们进献马匹,逼得这些太监直骂娘。魏忠贤通过强售禁宫骑马权,来筹集马匹,得罪了一大批官员,也并没有向农民伸手。魏忠贤还向国家捐款,用自己的私产资助辽东战事兵器马匹等物品。
四、魏忠贤集团在全国各地征收各种商税、海税,虽然大有贪污,但没有加重百姓赋税。河南当时遭灾,还能免除赋税,两浙受灾,内库尚能拨款赈灾。阉党集团主要和文官集团矛盾尖锐,但并无多少侵害百姓,肆意杀民的行为。因为魏忠贤本身就是农民出身,他知道农民的难处。
魏忠贤主政期间,国内形势良好,辽东局势平稳,这种能力、魄力、这份功绩,还是应该被认同和肯定的。
魏忠贤死后,崇祯一上台,立即起用了倡导儒家思想的东林党人,但在国内动荡、边关危急的存亡之际,那些擅长空谈、治国乏术的文人儒将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重新上台的东林党为了争取民心,免了许多赋税。盐税、布匹税等商税不再征收;由于缺少经济来源,只得增加农民税赋,各地无论是否有灾,赋税照旧,一分不少,以前的欠税,还要补交。
李自成老家,阉党掌权时,每亩地赋税二钱,东林党再次掌权后,每亩赋税二两;商人不加税,只在农民身上括钱,再加上几百年不遇的连续天灾。农民活不下去,只得参加流民起义。钱收不上来,该花的钱一分不少。光东林党人的守辽,每年就要耗去国库九百万两白银,几年下来耗光了明朝的财政。
李自成兵围北京,国库亏空,崇祯向朝臣借钱,个个都没有了平时激昂高亢的爱国辞令。是他们没钱?不是。李自成一进京,从他们身上就搜刮到七千万。他们是宁可国破,也不肯出钱。从这点看来,文官大臣对朝廷的忠心,还不及魏忠贤阉党。
朝中少了魏忠贤阉党的制约,文官集团内部党争加剧,相互攻讦,彼此掣肘。以倡谈儒学为己任的东林党人,呈上来的奏章大多是大话、空话连篇的愚腐之见,纸上谈兵之奇谈怪论,国事无补的道德文章。崇祯再志向远大、励精图治,也难以应付这种局面。他十七年中换了十七个刑部尚书和五十个内阁大学士,都于事无补。
崇祯即位,在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朝廷迫切需要一位魏忠贤这样富有处理军国大事经验和把握动荡时局能力的“能人”来独挡一面,虽然无法扭转国势日衰、积重难返的败亡趋势,但也不至于在短时间内坍塌崩溃。但崇祯自认为自己会比哥哥高明,对治国理政的艰巨复杂估计不足,轻信东林党的空谈标榜,终于自酿恶果。崇祯死前哀叹:“文臣皆可杀”,“此皆文臣误我"。
大明朝没有亡在魏忠贤那帮流氓无赖的手中,偏偏亡在这帮自以为饱读贤圣之书,治国有方的腐儒手中。实在是一个笑话,也值得人们深思。
明熹宗临死前曾专门叮嘱崇祯说:”魏忠贤恪谨忠贞,可计大事”。太监曹化淳也说了这样的话“忠贤若在,时事必不至此”。从事后看来,是有些道理的。至少魏忠贤是忠于大明朝的,而且能以国家大计为重。
崇祯收葬魏忠贤遗骸,既是对魏忠贤价值和功绩的重新肯定,也是对自己十七年执政生涯的否定、后悔。但最主要的是他认识到了魏忠贤在处理“大事”方面的清醒和果决,尤其是在维护大局、知人善任、赏罚分明的关键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