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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闵究竟是拯救汉人的民族英雄,还是嗜杀成性的血腥屠夫?冉闵的杀胡令分为哪几个阶段?

武悼天王冉闵一纸“杀胡令”使得他备受争议,千百年来,对于冉闵的争议从来没有断过。有人说他是拯救汉人的民族英雄,也有人说他是嗜杀成性的血腥屠夫。那么,冉闵究竟是拯救汉人的民族英雄,还是凶残的屠夫呢?

五胡乱华后,留在北方的汉人命运很悲惨。匈奴、鲜卑等北方胡族攻入中原后,西晋王室及士族大举迁徙,在长江南岸建立了东晋政权。唐代房玄龄主编的《晋书·王导传》记载:“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也就是说,为避战乱,有十分之七的中原人口都迁往了江南。而那些无力迁徙的北方汉族,则命运悲惨。胡人所到之地,尽皆屠戮。真可谓“狼烟千里,十不存二”。

后赵的建立者石勒原本就有嗜杀、野蛮的基因,在他死后,后赵的统治者石虎,更是以残暴著称,他以杀人为乐,荒淫无度。石虎残暴的例子在史书中“俯拾皆是”:每攻下一座城池,石虎便将城中男女屠杀殆尽。为了建宫室、修林苑、造甲造船,他多次野蛮征发汉族男女,途中病死、饿死、拷打致死者数以十万计。他强夺民间五万汉女编入后宫,肆意凌辱虐杀,致使女子的丈夫组织义兵反抗,但皆被镇压,死者无数。石虎爱好狩猎,他将南部中原数万公里的土地全都圈为猎场,不许汉人投一块石子,否则以“犯兽”(侵犯野兽)罪论死。

石虎的儿子石邃也是胡作非为,他有时会在夜里到宫臣的家中,任意奸淫他们的妻妾;有时砍去漂亮宫女的头颅,放在玉盘中做成工艺品供人轮流欣赏;这些都玩腻了,就从宫内挑选出有姿色的尼姑,先淫后杀,再把她们的肉与牛羊肉合着煮熟,分给左右大臣品尝,让大臣识别味道。按鸣沙屈出土的《鸣沙石室佚书》记录:“永嘉大乱,中夏残荒。保壁大帅数不盈四十。多者不过四五千家,少者千家五百家。”

在后赵这种野蛮统治下,中原汉族人口数量一下锐减到四五百万,史书记载“北地苍凉,衣冠南迁,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汉族人的数量甚至被迁入的胡人超越。

在几乎亡种的情况下,残留的北方汉人流民决定奋起反抗,他们或构筑堡垒,或组成义军,与胡人军队展开了殊死较量。然而这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汉人组成的军队实力太弱,几乎不对胡人造成任何威胁。因此胡人在最初的恐吓消失之后,依旧作威作福,视汉人为猪狗。

胡人的优越感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建立在其军队优势和人口优势上。有一次,野蛮君主石虎看着自己儿子出行的队伍,笑着说:“我家父子威风如此,只要不天塌地陷,还有什么忧愁的呢?抱子弄孙享乐就行了!”

冉闵家累世为将,西晋末年,冉家人曾跟随陈午的“乞活军”抗击胡人。后来因寡不敌众,被时为刘渊部下的石勒打败,暂时归降。此战虽败,但冉闵的父亲冉瞻却给石勒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十六国春秋》记载:“(冉瞻)时年十二。长而勇悍,便弓马,临阵不顾。”石勒一眼就看中冉瞻的勇猛,认为“此儿壮健可嘉”,俘获之后,让石虎收为养子。后来拜为左积射将军,封为西华侯。几年后,冉瞻败于刘曜的部队,被刘曜斩杀,一代将星陨落。

冉瞻死后,就留下了儿子冉闵。虎父无犬子,冉闵幼年时就果敢勇锐,继承了父亲的全部优点,令暴君石虎非常喜爱,把冉闵当亲孙子一样抚养。冉闵长大后,“身长八尺”、“勇力绝人”,而且“善谋略”,是绝对的猛将,活脱一个不世出的军事奇才。

冉闵第一次上阵是在公元338年的昌黎大战中,当时石虎的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只有少年冉闵率领的军队因指挥有方而安然无恙,他从此名声大振。此后,冉闵多次参与平定北方丁零、乌桓、夫余等部族的叛乱,在与后赵劲敌慕容鲜卑的战斗中屡立奇功,威望日隆。由于百战百捷,勇猛非常,又嗜杀胡人,冉闵之名,竟令诸胡将领闻之而色变。石虎死后,后赵陷入了混乱,宫廷争斗、兄弟相残、胡汉矛盾逐渐激化。冉闵在这场政治斗争中也险些被害。

本来,后赵的王室曾经想利用冉闵的威望和兵权来稳定局势,并假意许诺时机成熟后拥立冉闵为帝。冉闵起初信以为真,但后来无奈地发现赵石氏反复无常,且欲置自己于死地。忍无可忍之下,冉闵决定重回中原汉人的一边,尽心竭力消灭胡人,以完成陈午当年的遗愿。于是,冉闵颁布了旨在报复羯胡的著名的“杀胡令”。

根据《晋书》、《十六国春秋》等史书记载,冉闵所颁布的《杀胡令》其实没有具体文字,且《杀胡令》三字也是后世人们总结给命名的,这个《杀胡令》其实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六夷敢称兵杖者,斩之

公元349年,冉闵在后赵首都邺城胡天宫(大约是一个拜火教宫殿)遭到孙伏都、刘铢等集结的三千羯族武士伏杀。《晋书》、《十六国春秋》中皆记载为:宣令内外,六夷敢称兵杖者,斩之。

由此可见,冉闵杀胡令的第一阶段在杀胡的范围、杀胡的目标上是很明确的。范围是:宫殿内外;目标是:拿着武器的胡人。所以这个阶段的杀胡,真正的目的应该说冉闵其实是为保障自身的安全,与民族仇恨无关。

这条命令发布后,史书记载:“胡人或斩关,或逾城而出者,不可胜数。”由此可见,当时冉闵应该还将都城邺城给封闭了,但也恰恰说明所杀范围未超出邺城一城。

第二阶段: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

史书没有记载第一阶段的《杀胡令》到底持续了多久,后世我们只知道当时的邺城血流成河。于是冉闵下了第二道命令的上半部分:“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随后取消了邺城的封禁。这道命令很明确,就是说:与官府同心的人留下,与官府不同心的人随便你们怎么样。这里暂时还没提杀胡的事。如果你是胡人,当时也在邺城之内,看到之前军队只杀胡人,你会怎么样?看到城门开了肯定是跑啊!所谓的“与官同心”到底是什么意思?太模糊了。万一官的心就是要杀胡人呢?我还自杀吗?所以,城门一开,“赵人百里内悉入城,胡羯去者填门”。

看到胡人都慌忙离开,史书又说了,冉闵看到胡人都要走,认为胡人已不为己用了,因此下了后半道命令: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级,武官立拜牙门。结果,一日之中收到了上万的胡人脑袋,无论如何,这次屠杀的范围依然局限于邺城,如果是全国性的,就不可能提出把首级送到凤阳门这样的要求了。

看到这里,我们依然可以猜测冉闵的《杀胡令》是基于民族主义情绪,但后面的历史记录就更明确了冉闵的真实目的。史书记载,冉闵颁布杀胡的奖励措施后,亲自率人诛杀胡羯,且无论男女老少都杀,导致最终杀死二十余万人。

没错,冉闵杀的不是笼统概念的胡人,而是明确概念的“胡羯”,因为后赵皇室石勒、石虎等均为羯人,因此其目的很明显,依然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在进行杀胡。因为羯人应属于白人人种,高鼻深目的特征很明显,因此在被杀的人中,其实不仅包含了胡人,实际上很多有点类似特征的各民族人都遭遇到了屠杀,史书记载:时有髙鼻多须者无不滥死。

第三阶段:其屯戍四方者,闵皆以书命赵人为将帅者诛之

杀胡令的前两个阶段基本都局限在邺城范围之内,但第三个阶段开始向全国发展,这个阶段《晋书》记录比较含糊,但更接近冉闵所在时期的《十六国春秋》中明确记录了其要求:其屯戍四方者,闵皆以书命赵人为将帅者诛之。

冉闵最后一阶段的杀胡令,诛杀的也不是普通胡人,而是明确说了要杀的是军队中掌握军权的胡人。

冉闵之功业,为汉人的发展创造了空间,让胡人从此不敢再轻视汉人的武力,收敛了肆意抢掠的行径,更加重视与汉人和汉文化的融合,让华夏文明在不断的战乱和政权的更迭中得以延续和发展。所以,冉闵,他有杀孽,但依然可视为不完美的民族英雄,其功业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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