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 -1398),明朝开国皇帝。要选中国史上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非他莫属。朱元璋出身贫苦,打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后来他登基皇位果不食言,重典治吏,制定颁布了堪称史上最严酷的《大明律》,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肃贪”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户部侍郎郭桓,户部尚书赵勉伙,刑部尚书开济,工部侍郎韩铎、李桢,兵部侍郎王志、礼部侍郎章祥等高官,连同一大批政府和地方官员,因为贪污案事发而纷纷成为朱元璋的刀下鬼。甚至是监督各级官吏行为的都察院御史刘志仁,也是因为吃了原告吃被告而被朱元璋处死。而现在记账用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大写数字,就是因为当时的“郭桓案”而由朱元璋发布法令起始使用。
第三,朱元璋认为对贪官处以斩首,甚至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都太便宜他们了,为此还发明“剥皮揎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也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曾对派出下基层查勘水灾而接受宴请、收受钱财的国子监进士和监生共141人,痛下狠心一并斩杀。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花费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皇帝的朱元璋,“人在政举”,严惩贪官污吏决心之大,世人感叹。“杀尽贪官”的运动贯穿于他31年的帝皇生涯,但可悲的是:贪官现象终未根除,大宋那种清明、富强的景象终未在明朝再现。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朱元璋如此严刑却阻挡不了明朝官员前腐后继,同样值得当今的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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