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
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麽,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那麽可以想象侥幸活下来的老百姓对他应该是恨之入骨,那麽对前来剿灭他的清军肯定早就有敞开大门,欣喜若狂地把清兵当作把自己从恶魔中解放出来的王师对待之心了。就像清兵击败李自成进入北京城时受到北京民众欢迎的那样。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鞑虏们吗?可见当时的鞑虏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