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的本名:雷锋,1940年12月18日出生,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雷锋,原名雷正兴,生于1940年,逝世于1962年8月15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个贫苦农民家庭。雷锋3岁时,他的爷爷雷新庭却在春节前夕被地主活活逼死;雷锋5岁时,他的父亲雷明亮在江边运货的路上遭到国民党逃兵的一阵毒打。当雷锋父亲反抗日寇时,又遭受毒打,由于没钱治病,不久就去世了。雷锋家里很穷,他哥哥雷正德12岁就去当童工,因为岁数小,被饿成了皮包骨,最终不幸染上了肺结核,不久也去世了。更不幸的是,雷锋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受到地主的凌辱后,于1947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年仅7岁的雷锋从此沦为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叔奶奶的拉扯下,艰难地活了下来。
1949年8月,雷锋的家乡湖南长沙望城解放,雷锋从此结束了痛苦的生活。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幸福成长,他参加儿童团,进小学读书,并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
1956年,他小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先后在乡政府当通讯员和中共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此后,他相继在望城县沩水工程指挥部、团山湖农场和辽宁鞍山钢铁公司化工总厂当拖拉机手和推土机手,工作出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
1958年11月,雷锋在18岁时,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
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在部队的培养教育下,他进一步提高了政治觉悟,牢固地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远大目标。他热爱集体,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还经常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到部队驻地附近车站为人民服务。雷锋在部队生活的2年零8个月时间内,被授予中士军衔,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