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晚明时期,虽然在经济上中国成为“白银帝国”,gdp世界第一。近现代许多专家教授、畅销书作家都对此津津乐道。但在拙著“白银帝国:翻翻明朝的老账”中,我却提出:正是因为白银帝国的畸形繁荣,才使得人们道德滑坡,人人自我、人人享乐、人人奢侈,而这些却在大部分人生活艰辛的情况下。财富都被皇族(包括宦官太监皇亲国戚)、官员军官、走私贩海盗、官商、大商人及其权力财富豢养的人占据,流民没有得到很好地安置,洪武荒政体系破败后,遇到自然灾害后帝国就这么坍塌了。
1.商人大规模进入官场,导致经商思维充斥官场
自万历年后,商人普遍有了户口可以光明正大的进行科考。有了户口就可以考取功名入朝为官。又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乃至整部历史,对于商人采用的蔑视举措。受了几千年“欺压”的商人,在几十年内突然间获得了无上的荣誉和权力,对于他们自身反而是非常有害的。因为,他们在报复性还击蔑视的背后,四周狼烟起、内部矛盾骤然加强。他们其实是在即将爆发的火山上裸奔。
在商业道德、商业规范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之下,比如权力场和财富场的各自边界、财富场上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商人们在社会价值和财富价值之间有哪些财富可以赚取哪些不可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商人和官方的权力畸形地进行了融合。例如官商,典型代表就是张四维家族、王崇古家族等对盐政的破坏、皇帝的各种外派太监的税赋征收等。最终导致权力、商人特别是官商对财富的无节制搜刮以及享乐奢华。
商业行为的核心原则是按照利益最大化行为做事,少数商人能够按照利益最优化行事但毕竟这种人在商人中是极少数。由此,整个官场迅速商业化。从而出现了崇祯皇帝在罪己诏中所说的现象:居官有同贸易。人人享乐、人人奢华的新时代迅速打败了以西汉之后南宋之前儒家思维为支柱的旧中国(请注意,我认为西汉是对儒家思想的第一次大规模阉割,这是儒家子弟为了博取统治权而进行的自我阉割行为),在泼掉旧时代中坏的一方面的同时,也泼掉了其中好的一些东西。
例如忠君爱民,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为忠国爱民,这种传统的道德思想所构造的体系迅速坍塌了,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明朝官员投降清朝不以为耻的原因。北宋官员在投降后金后,相当一部分人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有的甚至为了暗中联络南宋而甘愿丢掉性命,被海陵王完颜亮活烹的施宜生就是典型代表人物。反观晚明及南明时期投降的官员却鲜有如此壮烈者,即使有心有“姜维复国”之心的人也是少数,相反真心为清朝服务的人却大有人在。
2.多尔衮、顺治如何应对贰臣
旧的中国秩序之所以坍塌,晚明商业化官场乃至文人思维的堕落是根本因素。官场主要是文官体系,文官也是文人,对于他们的腐化堕落,可以详见拙著“玩死的帝国:唐伯虎与大名娱乐”。正因为如此,明朝败亡了,清朝迎接了一大批贰臣。这些人,不会为了新的主子而放弃自己的物质利益、奢侈生活,但清朝与明朝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清朝是异族胜利者,因此,像明朝时期的“自我”是不可能的。为此,这些贰臣们在保留物质和享乐的同时,也丧失了自我,而沦为战战兢兢的奴才。
同时,清初在迎接了一大批前朝的道德下等之臣的时候,清政府能否像自己的祖先所创立的金国那样,也迅速被腐化,是清朝能否最终成功的关键。多尔衮、顺治等一大批满族领袖,对于这一点头脑极为清醒。为此,对于官员的腐化堕落极为重视。他们把目光主要放在了南人这一群体上。
东北地区的汉人文人是最先投靠清廷的,为此,清廷视其为忠心可靠。北方汉人则因为各种原因在抵抗不激烈的前提下投靠了清廷,清廷虽蔑视其人品但仍视其为可用的群体。南方汉人以及西南汉人则是在极为激烈的反抗下不得不投靠清廷,清廷对他们则抱有很严重的戒备心。为此,清廷在处置南北官员之争时偏向哪一方就显而易见了。
明朝官员商业化官场的危险的主要来自于南方汉人。最重要原因是南方相对反抗北方的程度要强烈,清军的几次著名屠杀事件大多发生在南方,因此,清廷对南方汉人的不信任要比北方强烈。而且北方与少数民族的接触在交通不够发达的古代更多一些,在心理上对北方汉人更熟悉。
在经济、吏治方面,因为晚明乃至南明,其经济发展、商业化都高于北方,特别是福建更是郑氏家族这个“海商-走私集团-地方割据政权”为一体的团体存在,使得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官员商业化思想极为浓重,在整个清朝这一地区因为对外交往的便利,一直都是腐败高发地之一。清初满族统治阶层首先要对付的就是南方官员。手法就是利用南北矛盾,有鉴于此,如今挑拨南北矛盾的观点都是有卑鄙目的的,读者要对某些人小心。
晚明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党争不断、南北争端较为激烈。因为,相对远离政治权力斗争的中心,南方官员不像北方官员那般听话,自主性较高。这就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斗争。在此情况下,北方官员往往作为中央的代表与南方展开斗争。再加上党派利益的党同伐异,南北斗争相对激烈。
清廷入主中原后,面对着比自身人口庞大百倍的汉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汉制汉”,利用汉人来治理汉人。即使如此,清廷仍然不放心,因为庞大的汉官如果一心的话,清廷同样难以驾驭。为此,对于能够集结为一心的人绝不放过。在此情况下,以“结党营私贪赃枉法”为借口,大规模清洗“南党”。借陈名夏大大地打击了南方汉人官员,由此,南方汉人官员各个胆战心惊。由此,贰臣们中有些独立思维、希望用儒家知识儒家化清廷的一些人被消失了,剩下的都是忠心臣子。
3.清廷以贪腐为名打压汉族官员案例列表
顺治亲政后,继续继承了多尔衮重惩贪官的国策,同时,他对明太祖极为推崇,他认为“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为了抑制贪污腐败,顺治还曾经制定了贪污十两以上判处死刑的祖制。在满汉官员的集体反对下,顺治皇帝甚至一意孤行地意图回复朱元璋创立的“巡按制度”(类似于今天的中央巡视组),可惜,顺治亡故后,这一制度就被废弃了。但正是顺治(包括多尔衮也在学)全面学习了朱元璋的治国方式,清朝才能够得以立了下来。
谕刑部: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向因法度太轻,虽经革职拟罪,犹得享用赃资,以至贪风不息。今后内外大小官员,凡受赃至十两以上,除依律定罪外,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没家产入官,著载入律例。特谕。
面对贪污腐败问题屡治屡起,愤怒的顺治帝在顺至十五年十一月(1658年12月)对负责江南省(原南直隶省,辖今天的江苏、安徽、上海等地)一省司法大权的按察使司的按察使卢慎言施行凌迟。
穿清朝服饰的洪承畴
现在,我们就看看典型案例:
01.福建巡按周世科:因贪婪无忌,屡用非刑杀人,于六年八月十四日(1649年9月20日)死刑。除了此人不是一二品官员外,下面10个案例全是。尽管如此,巡按是皇帝、执政的亲信中的亲信,由此,可见其决心。
02.江宁巡抚土国宝:因私行加派、亲属贩卖私盐、贪污受贿数万两于八年(1651年)被抓受审,狱中自杀。
03.恭顺侯、太子太保、原任漕运总督吴惟华:因贪赃1万1千多两于九年八月(1652年9月)被抓。因有战功且归顺较早而免死,革职、削爵,追赃入官。
04.总兵任珍:因擅杀及行贿罪于十年四月十八日(1653年5月14日)判处死刑。受贿者尚书明安达礼等罢官、削爵。
05.大学士、尚书陈名夏:因横行乡里、逼死人命、贪污枉法、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等罪,于十一年三月十一日(1654年4月27日)判处死性,立即执行。
06.广西巡抚王一品:因贿属吏科,以图规避远缺,于十一年十二月(1655年1月)处绞刑。
07.御史、顺天巡按顾仁:因受贿罪于十两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655年12月20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斩立决。
08.顺天府考官李振邺、张我朴:因受贿于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1657年11月30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09.江宁巡抚张中、江南巡抚刘宗韩、江南按察御史卢慎言、宗人府府丞董国祥:因贪污数万两,于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658年12月21日)被江宁巡按卫贞元举报参劾。对于这位正三品主管江南省监察系统的臬司的不法,顺治帝极为愤怒,将其与父亲卢傅以及弟弟卢二全部逮捕解到北京,同时,对有失察责任的江南巡抚刘宗韩革职、解京,严刑审判。卢慎言最终于十六年十月十六日(1659年11月29日)被判处凌迟。刘宗韩失察罪杖责四十、抄家,流放宁古塔。江宁巡抚张中包庇罪免职、董国祥收受卢慎言贿赂但能事发前积极退赃认罪革职流徙尚阳堡。
10.巡抚耿焞(tūn):因贪赃于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661年1月22日)曝光,但其已经病故,所以,除妻子的生活必需费用外,全部充公。
11.湖南巡按御史仵劭昕:因受贿于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662年1月18日)判处死刑,受牵连官员23人。
对于汉人官员特别是南方汉人的不信任,就是到了康熙后期,仍很强烈。例如两江总督噶礼,其在奏折中就有这样的话:南方汉人甚奸猾,圣主明知者甚是……张伯行在属员中见旗人即憎恶之。奴才若为公事派遣汉官及来会奴才者,张伯行即背地里恨曰:伊为汉人,何不与我同心,反于总督同心。等语。奴才不知张伯行用心何在……
不仅康熙朝如此,雍正朝同样如此,整个清朝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满汉之间的冲突,对汉人特别是南方汉人的不信任(某种意义上是惧怕)贯穿着清朝的整个历史,直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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