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23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在日本首相官邸举行。邓小平与福田赳夫出席互换仪式)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居。可是,中日之间的相处并不愉快,特别是近代以来,日本在1894年、1931年、1937年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侵华战争,使得中日两国关系进入最黑暗的时期。
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中日两国的民间贸易和文化交流不断发展,要求恢复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尽早展开和平友好条约谈判便提上了议事日程。
1975年1月,中日两国进行了预备性谈判,并达成两点共识。但是,由于双方在某些特定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谈判一度搁浅。
什么问题呢?原来,当中方以《中日联合声明》为基础提出条约方案时,日方却对其中的反霸条款提出异议,说“反霸权”涉及到日本与第三国的关系,这一条款将会把日本摆在“敌视别国”的位置上。
谈判一度搁浅。
1976年,中国和日本政坛都发生了重大变故。在中国,周恩来、毛泽东相继辞世。在日本,三木内阁受洛克希德政治献金事件的影响,摇摇欲坠。双方都无暇来继续开展和平友好条约谈判。
真正的转机是在邓小平第三次复出之后。1977年7月召开的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恢复了邓小平在党政军所担任的一切职务: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参谋长。复出后的邓小平,开始主持中央工作。
这时候,接替三木武夫上台的日本新首相福田赳夫,托人向中国传达了“尽早举行签订和平友好条约的谈判”的意愿。邓小平回应说:“既然福田首相声明搞这件事,我们期待他在这方面做出贡献。其实这样的事只要一秒钟就解决了,不要很多时间。”
1978年7月,中断两年多的中日缔约谈判在北京重新开始。最终条约中曾引起分歧的“反霸条款”表述为:“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三国条款”则表述为:“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面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邓小平看了上报材料后当即拍板同意,并说:“这不是很简洁的表达嘛! ”
8月12日,经过 “马拉松”谈判之后的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终于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虽然全文不足1000字,但它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中日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邓小平对条约高度评价,他说,条约 “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律上、政治上,总结了我们过去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从政治上更进一步肯定了我们两国友好关系要不断地发展。”
两个月后的10月22日至29日,邓小平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位国家领导人访问日本。【资料扩展:语惊四座:邓小平当年是这样谈钓鱼岛问题!】在日本期间,邓小平出席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两国批准书互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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