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是神经系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其死亡率和致残率都很高,是目前人类疾病3大死亡病因之一。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脑卒中患者约600余万,幸存者中约有70%~80%不同程度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致残者占40%以上,复发率41%,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负担。
大量临床康复实践表明,早期有效的康复训练有助于改善脑卒中患者受损的功能(如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心理等),减轻残疾的程度,预防脑卒中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如压疮、坠积性或吸入性肺炎、泌尿系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等),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脑卒中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缺血性脑卒中,其中包含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第二类出血性脑卒中,其中包含脑出血和蛛网膜下隙出血。
脑卒中的临床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运动功能障碍,感觉功能障碍,言语障碍,认知障碍,吞咽障碍,平衡和协调运动障碍,心理障碍等。
康复评定
脑卒中的康复评定是脑卒中康复的重要内容和前提,对康复治疗目标,康复治疗方案起着指导作用,有利于对康复效果进行评测。
脑卒中的早期就应该进行康复评定,治疗过程中还应定期评定,出院前再康复评定。(具体针对神经损伤程度评定;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其他例如感觉、认知、失语、构音障碍等功能的评定)。
康复治疗时机选择
早期康复主张在生命体征稳定48小时后,原发神经病学疾患无加重或有改善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康复治疗(脑出血患者脑水肿程度相对较重,一般主要在发病后1~2周,病情稳定后开始康复治疗)。
对伴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血压过高等,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积极治疗并发症,待患者病情稳定48小时后方可逐步进行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基本原则
1.选择合适的康复时机。
2.康复评定贯穿与脑卒中的治疗的全过程。
3.康复治疗计划是建立在康复评定的基础上,有康复治疗小组共同制定,并在治疗方案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修正和完善。
4.康复治疗主语循序渐进,要有脑卒中患者的主动参与其家属的配合,并在日常生活和健康教育相结合。
5.采用综合康复治疗。
6.常规的药物治疗和必要的手术治疗。
脑卒中三级康复
一级康复:脑卒中的早期康复
一级康复是指患者早期在医院急诊室或神经内科的常规治疗及早期康复治疗。在急性期最重要的是预防再发脑卒中和并发症,鼓励患者重新开始自理活动,并给予患者及其家属精神支持。
此阶段多为卧床期,康复治疗的目的是通过被动活动和主动参与,促进偏瘫侧肢体肌张力的恢复和主动活动的出现,以及肢体正确的摆放和体位的转换(翻身),预防可能出现的压疮、关节肿胀、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泌尿系和呼吸道的感染等。
同时,偏瘫侧各种感觉刺激和心理疏导以及相关的康复治疗(如吞咽功能训练,发音器官运动训练、呼吸功能训练等),有助于脑卒中患者受损功能的改善。
二级康复:脑卒中恢复期的康复
二级康复一般在康复中心和综合医院中的康复医学科进行。一般是指发病后的4~12周。
治疗目标除前述的预防常见并发症以外,应抑制痉挛、促进分离运动恢复,加强患侧肢体的主动活动并与日常生活活动相结合,进行相关的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传统康复治疗,注意减轻偏瘫肢肌痉挛的程度和避免加强异常运动模式(上肢屈肌痉挛模式和下肢伸肌痉挛模式)。
同时,随着功能的恢复,还应加强协调性和选择性随意运动,进行上、下肢实用功能的强化训练,可加用康复工程方法,通过矫形器等辅助具来抑制异常的肌张力。
脑卒中患者运动功能训练的重点还是应放在正常运动模式和运动控制能力的恢复上。
三级康复:脑卒中的社区(后遗症期)康复
患者经过一段时间专业康复后,如果可以进行社区生活,就可以考虑让患者出院。
当患者功能恢复达到平台期,可以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宣教,使患者可以在家中进行常规的锻炼以维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