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在我国已有近5000年的治疗历史,经过历代中医药家的研究与总结,以形成了一套独特完整的灸疗方法。
我们在十多年的艾灸临床上研制出了自己特制的艾条——中药艾条!
在三年陈艾的基础上,加入了配伍好的二十味中药,热量足,渗透性强。
药灸和纯艾灸的区别:
一、药灸的配方是多组方,而艾灸比较单一。
二、药灸具有针对性,而艾灸没有针对部位
三、药灸一般一次见效,而艾灸相对见效较慢。
【含有中药的艾条】
在传统三年陈艾的基础上,含有穿山甲,当归,川穹,丹参,益母草,乳香,牛膝,红花,等二十种草药。艾条味足,功效区别于其他艾条:热量足,渗透力强,疼痛灸患处,寒症需要灸肚脐和肾输穴。了解详情点击文章下方的“阅读原文”
但是
艾灸疗法虽然有广泛的适应范围,但与其他疗法一样,也有其禁忌,根据临床实践和古代文献的记载,灸疗禁忌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禁灸的人体部位
由于艾灸以火熏灸,施灸不注意有可能引起局部皮肤的烫伤。凡暴露在外的部位,如颜面,不要直接灸,以防形成瘢痕,影响美观。【若要施灸,建议采用电子仪器温和艾灸,无烫伤无灸痕】。晋代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早就指出:“口僻者,灸口吻、口横纹间,觉火热便去艾,即愈,勿尽艾,尽艾则太过。”另外皮薄、肌少、筋肉结聚处,妊娠期妇女的腰骶部、下腹部,男女的乳头、阴部、睾丸等不要施灸。关节部位不要直接灸,以防化脓、溃烂、不易愈合,尤其是瘢痕收缩更易造成功能障碍。此外,眼球部、心脏部位、耳部、大动脉处、静脉血管、叽腱浅在部位均不宜施灸。
以上所举禁灸部位,仅属梗概。医者如能灵活运用施灸方法;如遇急性病、危重症,非此灸法不为功者,亦得辨证论治,酌情施灸。
二、体质和病情的禁忌
对于阴虚火旺的体质和疾病应该禁灸。例如阴虚痨瘵,烙血吐血:心悸怔忡,肝阳头痛,多梦等症,皆不可灸。此外,发热汗出,神昏韵诋中风实症,阳明胃实等症也须禁忌。
《金匮玉函经》中曾说:“不须灸而强灸之,令人火邪入腹,千错五藏,重加其烦而死;须灸而不与灸之者,令人冷结重凝久而弥固,气上冲心,无地消散,病笃而死。因为“火”性属阳,不当灸而妄施艾焫,则火邪内攻,可以焦骨伤筋,灼耗阴血,添助有余之阳气,所以病者往往会体温升高,大便不通,目赤头昏,甚至吐血、烦心等发生种种不良反应,严重时火毒攻心,可以引起死亡。反之沉寒痼冷,气血凝濇之疾,“弗之火调,弗能取之”,则又必须及时施灸,不要因循,因为非灸则寒不可除,脉不可通,积久生变,也会造成危险的可能。故医者在临症施术之际,必须精确辨证,凭症论治,一定要切实地掌握八纲,不可胶柱鼓瑟,执而不化,这对中医的整体治疗精神来说,是很重要的。
三、不宜施灸的穴位
灸法在解剖部位上的禁忌,古代文献记载很不一致,互有出入。
《针灸大成》记载的48穴是:
“哑门、风府、脑户,天柱、承光,临泣、头维、丝竹空、攒竹、睛明、承泣,素髎、禾髎、迎香、颧髎、下关、人迎、天牖、天府、周荣、渊液,乳中、鸠尾、腹哀、肩贞、阳池、中冲、少商、鱼际、经渠、地五会,阳关,脊中、阳白、漏谷、阴陵泉、条口、犊鼻、阴市,伏兔、髀关、申脉、委中、殷门、承扶,白环俞、心俞、石门。”
《针灸甲乙经》记载的禁灸穴位有:
头维、承光、风府、脑户、哑门、下关、耳门、人迎、丝竹空、承泣、脊中、白环俞、乳中、石门(女子)、气冲、渊腋、经渠、鸠尾、阴市、阳关、天府、伏免、地五会、瘼脉等计24个穴位。
此外《医宗金鉴》记载的禁灸位有47个。《针灸大成》载禁灸穴位有45个;《针灸集成》载有禁灸穴位49个。这些禁灸穴位,确系历代医家的经验所得,当不可忽视,尤其是睛明、哑门、人迎等部不宜施灸。但有些穴位灸之却奏奇效。如灸阳池治耳聋,灸少商治鼻衄,灸鸠尾治癫痫,灸隐白治崩漏,灸心俞(相当患门穴)治肺痨、羸瘦,灸白环俞治白带,灸石门治经闭,灸髀关、阳关、伏兔、阴市治下肢痿痹等。
四、灸法的脉证禁忌
在《伤寒论》中指出:“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又云:“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这是火邪伤阳辨症。按脉浮热甚,乃系表实阳郁化热之征。灸火为治虚寒而用,医反灸之,“实以虚治”,助长热邪,热不得泄则内迫,循少阴经脉上膈夹咽,出于阳络而动血外溢,是以“咽燥唾血”。
另外,华佗《中藏经》指出:“阴气不胜,阳气不衰勿灸。不当灸而灸,则使人重伤经络,内蓄炎毒,反害中和,致于不可救。”华氏此言,确具哲理。凡阴气既不偏胜,阳气又不偏衰的正常(健康)人,不宜施灸,灸之不但使人徒伤皮肉经络,而且反致火毒内攻危害机体。当时,华氏明察滥觞施灸之弊,他主张“简针疏灸”,以防病保健,却病延年为目的。由此也就垂示医者,临证时必须辨证施治,切不可孟浪妄灸,误伤健康。这一例证为言脉浮误灸变证。盖脉浮病居于表,治宜汗解。医者用火灸之,火力内攻,致使邪无所出,反因火势而炽盛于内。火性炎上,携阳热升腾而不复下,同时,体表之津气难以作汗,乃逗留为湿而下注,故从腰以下出观沉重麻木的“痹”症。此皆归咎于误灸的“火逆之变”。
汉代张仲景在《伤寒论》中指出: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步,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筋伤骨,血难复也。”从临床实践经验得知,凡属气血亏虚、阴虚火任之证,不宜施灸,以补气益血、滋阴降火为宜。否则,妄施火灸,则“焦骨伤筋”,伤阴更甚,也就难以康复。
五、不宜施灸的时辰
古人施灸时,极为重视时令气候对人体的影响,从下面古书这些记述可以看出来:《外台秘要》说:“黄帝曰:凡灸,大风大雨、大阴大寒灸否?既不得灸,有何损益?歧伯答曰:大风灸者阴阳交错;大雨灸者诸经络脉不行,大阴灸者令人气逆,大寒灸者血脉蓄滞。此等日灸,乃更动其病,令人短寿。”《下经》也说;“灸时若遇阴雾大风雪,猛雨炎暑,雷电虹霓,停候明晴再灸,急难亦不拘此。《千金方》则说:“日正午以后乃可灸,谓阴气未至,灸无不著,午前平旦,谷气虚,令人癫眩,不可针灸,卒急者,不用此例。”从现代临床运用灸疗情况来看,凡狂风暴雨雷电交加之时,或严寒酷暑缺乏保温、降温设备之际,或患者极度疲劳、情绪不安、大汗淋漓,或妇女经期(功能性子宫出血例外)均不宜施灸。
六、其他禁忌
此外,还有一些传染病,证见高热、昏迷、四肢抽搐者,或身体极度衰竭、形瘦骨立者,亦均不宜施灸;极度疲劳,过饥、过饱、酒醉、大汗淋漓、大渴、大惊、大恐、大怒者,或妇女经期忌灸;无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